共找到22條詞條名為劉光的結果 展開
劉光
黔東南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書記、主任
劉光,男,漢族,1966年5月19日出生,湖南新邵人,碩士研究生學歷,1992年5月參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黔東南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書記、主任。
1985年9月至1989年9月,在武漢工學院機械工程二系鍛廳工藝及設備專業學習;
1989年9月至1992年3月,在武漢工學院機二系壓力加工專業學習;
1992年3月至1992年5月,畢業待分配;
1992年5月至1997年4月,系廣東省韶關市模具廠工作員;
1997年4月至1998年1月,系貴州省凱里市第一水泥廠工作員;
1998年1月至1999年5月,任貴州省凱里市第一水泥廠供應科副科長;
1999年5月至2001年12月,任貴州省凱里市磁性材料廠副廠長;
2001年12月至2003年4月,任貴州省凱里市經濟貿易局副局長;
2003年4月至2004年8月,任貴州省凱里市經濟貿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04年8月至2009年7月,任貴州省凱里市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9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貴州省凱里市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9年12月至2011年6月,任貴州省凱里市發展和改革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11年6月至2012年12月,任貴州省黔東南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12年12月至2014年3月,任貴州省黔東南州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4年3月至2015年1月,任貴州省黔東南州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州委群眾工作委員會委員;
2015年1月至2015年4月,任貴州省黔東南州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州生態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兼)、州委群眾工作委員會委員;
2015年4月至2017年7月,任貴州省黔東南州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州生態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兼)、州委群眾工作委員會委員、州旅發委委員;
2017年7月至2019年1月,任貴州省黔東南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兼);
2019年1月至2019年10月,任貴州省黔東南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2019年10月,被免去黔東南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成員職務;
2019年12月,被免去黔東南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職務。
2020年4月,黔東南州紀委州監委對黔東南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書記、主任劉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劉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群眾紀律,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超計劃生育,參與賭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黔東南州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州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光開除黨籍處分;由黔東南州監委委務會研究並報州委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案財物隨案移送。
2020年6月,貴州省黔東南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書記、主任劉光涉嫌受賄罪一案,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余慶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餘慶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21年2月,12309中國檢察網發布《劉光受賄案起訴書》,檢方指控,劉光收受他人財物近128萬元,其中包括價值超32萬元的226瓶茅台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