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檔案館

淄博市檔案館

淄博市檔案館,為淄博市委辦公廳領導的事業單位,掛市檔案局的牌子,授權行使有關行政管理職能。

主要職責


(一)承擔制定全市綜合檔案館、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事業單位、農業農村、社區檔案工作和重大建設項目檔案工作業務建設規範、規定和標準工作,並承擔組織實施和進行業務指導。
(二)承擔為市直機關和其他組織形成的重要檔案資料的移交進館提供服務保障工作,接收有關淄博歷史檔案,徵集散存在社會上的珍貴檔案資料,收集散失在國外的檔案資料。
(三)承擔館藏檔案資料安全保管工作,承擔館藏檔案的技術保護和破損檔案的修復工作,承擔保證館藏檔案資料實體的安全工作。
(四)承擔進館檔案資料價值評估、鑒定的組織工作。
(五)承擔為黨委、政府、各級各部門及社會各方面提供非開放檔案的調卷、查閱服務工作。
(六)承擔制定開放檔案的目錄並定期公開工作,承擔政府公開信息查閱工作。
(七)承擔檔案宣傳工作,運用檔案資源開展各類社會教育活動。
(八)承擔檔案信息化工作,承擔館藏及進館紙質檔案的數字化工作,承擔數字檔案館的建設與運行、維護、電子檔案數據的審核、管理工作,承擔全市電子檔案數據備份和容災體系建設管理工作,承擔檔案保護技術諮詢以及相關軟、硬體設備推廣應用工作。
(九)承擔全市檔案專業培訓工作,組織全市檔案學術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承擔聯繫市檔案學會工作。
(十)承擔指導區縣綜合檔案館和專業檔案館工作。
(十一)接受市委辦公室的監督管理,承擔市委辦公室安排的相關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淄博市檔案館新館坐落於淄博市張店區聯通路417號,位於淄博新區核心區文化中心西北部,為文化中心圖書檔案規劃展示中心(D組團)建築之一。由德國羅昂建築諮詢有限公司與上海中建建築設計有限公司聯合設計,按照《檔案館建築設計規範》和《檔案館建設標準》建造,地上三層,地下一層,2010年10月奠基,2014年9月交付使用。總建築面積1.3萬平方米。其中庫房3500平方米,建有160平方米的特藏室。

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
承擔綜合協調和管理服務工作。承擔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檔案、保衛、信訪、值班等單位日常運轉工作。承擔財務、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工作。承擔本單位組織、機構編製和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擔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電話:3182029
二、業務指導科
承擔組織實施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發布的檔案業務標準和規範工作。承擔制定全市綜合檔案館、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事業單位、農業農村、社區檔案工作和重大建設項目檔案工作的業務建設規範、規定和標準工作,並組織實施和進行業務指導。承擔指導區縣綜合檔案館和專業檔案館工作。
電話:3176613
三、檔案接收徵集科
承擔市直單位檔案資料的接收進館工作。承擔館際間檔案資料交流工作。承擔散存在社會上有重要價值檔案資料的徵集和整理工作。承擔收集散失在國外的檔案資料工作。承擔我市重要會議、重大活動、重要事件聲像、文字材料的拍攝、收集和整理工作。承擔徵集進館檔案資料的整理工作。承擔進館檔案資料價值評估、鑒定的組織工作。承擔大型圖書報刊資料購買計劃的編製、征訂工作。 
電話:3180334
四、檔案保管科
承擔館藏檔案資料保管工作。承擔利用檔案的調卷、還卷工作。承擔館藏檔案資料的整理、清點、統計、開放鑒定工作。承擔館藏涉密檔案的解密划控工作。承擔館藏擬銷毀檔案的審查、鑒定、報批工作。承擔《檔案館指南》《全宗指南》及各類檢索工具的編製工作。承擔檔案庫房各種保護設施設備的運行維護和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承擔館藏檔案的技術保護和破損檔案的修復工作。
電話:3171381
五、開發利用科
承擔館藏檔案資料對外提供利用和諮詢工作。承擔市委市政府及市直部門公開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對外提供利用工作。承擔淄博市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山東省中小學檔案教育實踐基地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承擔特藏室、展廳的管理、講解、接待工作。承擔展覽和展品更換計劃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承擔檔案文化建設工作。承擔檔案資料、政府公開信息利用需求、利用效果分析、典型事例彙編工作。
電話:3176615
查檔熱線:3181404
六、教育培訓科
承擔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區縣檔案館檔案人員初任培訓、能力提升培訓和專題業務培訓等工作。承擔全市檔案人才隊伍建設的組織實施工作。承擔全市檔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申報、評審等服務保障工作。承擔檔案宣傳工作和《淄博檔案》的編輯、出版工作。承擔“淄博檔案信息網”及其他新媒體平台的信息採集、編審和發布工作。承擔聯繫市檔案學會工作。承擔組織全市檔案學術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工作。承擔組織檔案學優秀成果的評審報送工作。承擔全市檔案專家庫專家遴選、管理、考核等工作。
電話:3181299
七、編輯研究科
承擔館藏檔案史料全文或摘錄的彙編出版工作。按照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統一部署,承擔重要檔案編研課題的研究和相關出版物的編輯、拍攝、出版工作。承擔《淄博年鑒》《山東檔案年鑒》的供稿工作。承擔《檔案資政參考》的編緝工作。定期組織優秀編研、開發、利用成果評審。配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紀念活動,研究確定全市檔案系統年度重點編研出版選題。參與有關編史修志工作。
電話:3185801
八、信息技術科
指導全市檔案信息化工作。承擔檔案保護技術諮詢以及相關軟、硬體設備推廣應用工作。承擔全市電子檔案數據備份和容災體系建設管理工作。承擔全市檔案科研管理、成果應用與推廣工作。承擔市數字檔案館的建設與維護、電子檔案數據的審核、管理、備份工作。承擔館藏及進館紙質檔案數字化工作。承擔市檔案館電子政務網路的管理、維護工作。承擔市檔案館計算機信息設備的管理、維護工作。
電話:3180234
九、機關黨支部
承擔機關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群團工作等。
電話:3165309

機構沿革


1959年3月,中共淄博市委決定建立淄博市檔案館,館址設在博山四十畝地市委院內,建館初期有工作人員4名,孫璞任館長。1960年8月,孫兆敬任淄博市檔案館副館長。1961年9月,市檔案館隨同市委機關遷至張店區人民西路市委辦公樓內。1962年1月,建立淄博市檔案管理局,既是黨的機構,又是政府機構,局館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編製9人,孫璞任淄博市檔案管理局副局長兼淄博市檔案館館長,孫兆敬任市檔案館副館長。
文革期間局、館撤銷,檔案工作歸屬淄博市革命委員會辦公室。1966年10月,市檔案館遷至張店中心路原市人委院內。1971年11月,革委決定在市革委院內新建800平方米檔案館樓,1972年9建成交付使用。1976市委辦公室建立檔案科,設正、副科長各一人。1980年6月,恢復淄博市檔案局和淄博市檔案館,劉書峰任局長、館長,張廣興任副局長、副館長,下設業務指導科、檔案管理科,編製15人。同年在市委院內西側新建檔案館舍1788平方米,1982年10月遷入, 1981年增設辦公室,1984年1月增設編輯研究科。局館編製25人,其中行政l0人,事業15人。1984年5月,周忠信任市檔案局副局長、市檔案館副館長。1985年5月周忠信任局長、館長,7月房愛珍任市檔案局副局長。同年,市檔案局列政府序列,局館仍合署辦公。1886年增設保護技術科,增加事業編製3人。1989年5月,李敬坦任市檔案館副館長。
1996年6月,市級機構改革,市檔案局與市檔案館由局館合一改為以館為主體,掛檔案局牌子,市政府授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由市委辦公廳領導。
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結合本市實際,擬定全市檔案工作的法規和規章;對全市檔案工作實行統籌規劃,宏觀管理,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協調市級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區縣的檔案工作,集中統一管理全市重要的檔案資料。接收、徵集、整理、保管市委、市政府及市直黨政部門、群眾團體、企事業單位的重要檔案資料和淄博市重要的歷史檔案資料以及革命歷史檔案資料,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維護檔案的完整,確保檔案資料的安全。組織指導全市檔案學理論、檔案科學技術研究和檔案保護工作,運用現代科學技術解決檔案的保護、複製、縮微,存儲和檢索等問題,推進檔案資料管理的科學化和現代化;作好檔案的編研出版和開發工作,向社會提供利用。負責全市檔案執法監督和檔案宣傳工作;制訂全市檔案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規劃;組織檔案專業教育和檔案專業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全市檔案技術職務評聘的有關工作。統一組織領導全市檔案資料對外交流及外事活動。負責局(館)幹部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辦公廳交辦的其他事宜。
1996年6月。內設辦公室、業務指導科、檔案管理科、編輯研究科、保護技術科5個科室。1997年1月,機關機構改革,內設機構調整為辦公室、法規管理科,業務指導科3個行政科室和檔案管理室、培訓教育室、編輯研究室、保護技術室4個事業業務科室。總編製32人,其中檔案局機關編製12人,檔案館事業編製20人。
2002年機構改革中,淄博市檔案館調整為市委辦公廳領導的事業單位,掛市檔案局的牌子,授權行使有關行政管理職能。編製31人。配備館(局)長1人,副館(局)長3人。仍設六科一室。 
2019年機構改革中,淄博市檔案館調整為市委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為正處級,由市委辦公室代管,經費來源為財政撥款。
市檔案館使用事業人員編製總額30名(其中管理人員編製30名)。領導職位職數配備館長1名,副館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9名(含機關黨支部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8名。
2021年事業單位改革,淄博市檔案館貫徹黨中央關於檔案領域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實行“事業單位+社會化服務”模式,主要職責是:
(一)承擔制定全市綜合檔案館、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事業單位、農業農村、社區檔案工作和重大建設項目檔案工作業務建設規範、規定和標準工作,並承擔組織實施和進行業務指導。
(二)承擔為市直機關和其他組織形成的重要檔案資料的移交進館提供服務保障工作,接收有關淄博歷史檔案,徵集散存在社會上的珍貴檔案資料,收集散失在國外的檔案資料。
(三)承擔館藏檔案資料安全保管工作,承擔館藏檔案的技術保護和破損檔案的修復工作,承擔保證館藏檔案資料實體的安全工作。
(四)承擔進館檔案資料價值評估、鑒定的組織工作。
(五)承擔為黨委、政府、各級各部門及社會各方面提供非開放檔案的調卷、查閱服務工作。
(六)承擔制定開放檔案的目錄並定期公開工作,承擔政府公開信息查閱工作。
(七)承擔檔案宣傳工作,運用檔案資源開展各類社會教育活動。
(八)承擔檔案信息化工作,承擔館藏及進館紙質檔案的數字化工作,承擔數字檔案館的建設與運行、維護、電子檔案數據的審核、管理工作,承擔全市電子檔案數據備份和容災體系建設管理工作,承擔檔案保護技術諮詢以及相關軟、硬體設備推廣應用工作。
(九)承擔全市檔案專業培訓工作,組織全市檔案學術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承擔聯繫市檔案學會工作。
(十)承擔指導區縣綜合檔案館和專業檔案館工作。
(十一)接受市委辦公室的監督管理,承擔市委辦公室安排的相關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