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島湖事件

位於浙江千島湖風景區

千島湖事件是指在浙江省淳安縣的千島湖里有24名台灣旅客乘坐“海瑞號”遊船在千島湖觀光時,與6名大陸船員及2名大陸導遊共32人,在船艙內被燒死的刑事案件。

在案發過程中,有24名台灣觀光客及8名船工導遊遭到搶劫,並被兇手燒死。事件過後給兩岸關係蒙上了一層陰影,加劇了兩岸的隔閡。

案件背景


1994年的浙江算不得上富庶,1994年的人們也覺得台商港商是錢多怕事的。新安江水庫造起那麼多年,在蓄水發電的功用之外,也發現了它的旅遊價值。於是,淳安的旅遊火爆了,吸引了海內外的遊客,因此淳安當地的個別人開始打這些遊客的主意了。
策劃和製造這起事件的是淳安的三個暴徒。他們在這次事件中搶得了攝像機、照相機、美元、台幣、人民幣、港幣、手錶、戒指、玉鐲、項鏈等贓款贓物,也搶走了浙江人在國際上的地位。無論對於誰,無論在哪裡,32人喪生,船毀人亡,都是一起特大的犯罪事件,況且這起事件的客體是台灣遊客。
那時候,交通不便,通信不便,杭州到淳安乘車要走4個小時,千島湖事件發生后,台灣島內一些高官和政治人物,自1994年4月2日開始便紛紛發表措辭強烈的指責,並以所謂“草菅人命”、“土匪”等詞語進行惡毒攻擊,將此變為政治事件。而正是因為大陸這邊忽略了在“第一時間”處理事件的重要性,等到台灣民情沸騰、國際輿論嘩然,才引起重視,但為時已晚。
1994年4月12日,台灣“陸委會”宣布“即日起暫時停止兩岸文教交流活動”、“自1994年5月1日起停止民眾赴大陸旅遊”。島內“台獨”勢力也藉機叫囂,煽動“台灣獨立”。一個刑事案件,炒成了一個損害兩岸關係的政治事件。因誤解或消息延誤,導致兩岸關係緊張或倒退,實在非常可惜。如此一來,淳安這暴徒罪過更加大了。初審之後連上訴的臉都沒有了,民族罪人這個名頭誰都背不起,也在警方偵破案件之後就認罪伏法了。

案發過程


1994年3月31日,24名台灣旅客乘坐“海瑞號”在千島湖觀光時,與6名大陸船員及2名導遊,共32人在船艙內被燒死。浙江省公安當局堅稱,這是“意外事故”,但在多番質疑后,當局直至4月17日承認觀光船火災是由歹徒登船搶劫並縱火造成。
1994年4月1日上午,本來應該在頭一天的3月31日晚間返航的海瑞號游輪被發現正在燃燒。當地民眾一度誤認為是火災並馬上報警。一開始警方在船上並沒有發現遊客或船員,淳安縣政府組織警察、駐軍和民眾在千島湖湖區進行搜索,但沒有發現失蹤人員。直到大火撲滅后,警方才在船艙的底艙中發現32具屍體。在之後案件偵辦的過程中,當地公安機關沒有及時對外界公布案情進程。外界認為,當地政府採取了封鎖消息、控制新聞報道的模式對此事件進行隱瞞。
4月2日,浙江省杭州市警局安排法醫對所有屍體進行檢查。
4月4日,台灣罹難者家屬50餘人抵達淳安縣。中國的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在多個城市開設接待處接待罹難者家屬;同時,台灣的海峽交流基金會出面,要求能夠派員協助罹難者家屬前往出事現場處理善後,但被海協會婉拒。
4月6日,浙江省公安廳加入調查。
4月6日,浙江省政府延請杭州靈隱寺住持繼雲法師做超度法事,但是拒絕台灣家屬探視遺體以及檢閱驗屍報告的正當請求,並在罹難者家屬抗議聲中,將罹難者遺體在桐廬縣火化。當地罹難者骨灰由其本地家屬安葬;台灣的罹難者骨灰則由家屬帶回台灣。
當地政府起初將此次事件謊報為一次游輪火災之意外事件,這種說法引起了台灣的罹難家屬和台灣各界的強烈質疑以及抗議,海外媒體也進行了各式各樣的報道和猜測。
4月9日,時任台灣地區領導人的李登輝批評的聲音塵埃落定之後,有人將浙江省政府對該事件的不公開操作解讀為“在未抓獲犯罪嫌疑人之前公布案情不利於破獲案件”;但也有人認為,這種操作實質上是黑箱操作,損害大陸政府的形象。另外,大陸警方欠缺科學辦案能力,對出事的海瑞號清洗導致證據湮滅,也使現場遭致破壞而無法得到更進一步的犯罪線索。
4月12日,大陸海協會常務副會長唐樹備在北京會見了台灣海基會副秘書長石齊平,聲稱此乃一“火災事件”,並且強調大陸方面會全力做好善後工作。
台灣對此說明十分無法理解。認為當地政府處理此事時首先封鎖消息然後固執己見,因而回應相當強烈。台灣“陸委會”於12日宣布“即日起暫時停止兩岸文教交流活動”、“自5月1日起停止民眾赴大陸旅遊”。台灣當局經濟部門停止審核批示赴大陸的投資案、台灣當局教育主管部門停止台灣和大陸之間的文教交流,旅行業也停止出團到大陸去旅遊;可以說,海峽兩岸之間的交流活動幾乎全告中斷。
4月15日,三名犯罪嫌疑人被傳訊。
4月17日,浙江省公安機關宣布破案,公布是“特大搶劫縱火殺人案”,逮捕了三名嫌犯。台灣有人認為應該有軍人涉案,21日大陸方面宣布的嫌犯之一是退伍軍人,作案時身著無銜軍裝(文革時期直至1990年代中期,沒有軍銜的軍裝和軍裝樣式的服裝在普通大陸居民中很流行),另一嫌犯的哥哥是武警,涉嫌包庇嫌犯,但台灣罹難者家屬仍質疑僅以三名人犯何以能制服32人造成死亡慘劇。
4月18日,當時的中國國務院總理李鵬發表談話,對案件進行了說明。
千島湖事件
千島湖事件
5月8日,台灣海基會組團前往現場了解案情。海基會副秘書長許惠帶6位鑒識、刑偵專家和法醫、律師以及7位罹難者家屬抵達杭州。
6月3日,杭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6月10日,杭州市中級法院終審。在審理期間,海協會多次邀請海基會派員參觀公審,終審前8日仍然再次聯絡台灣海基會人員,但海基會無人願意配合,台灣罹難者家屬也不願意出庭參觀審訊過程。
6月12日,宣布判決結果,三名犯罪嫌疑人吳黎宏、胡志瀚、余愛軍均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罪名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1994年6月19日,三名罪犯被執行槍決。

處理結論


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央委員會在其網站上表示與由台灣軍警挑起的“閩平漁5540號”事件相比,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認為“千島湖事件”是一起純粹的刑事案件,認為罪犯是社會不法份子,是一夥損人利己、不務正業,從而鋌而走險的歹徒,其作案的目的純粹是為了貪圖錢財。

社會影響


千島湖事件對當時的兩岸關係造成重大衝擊。案件在1994年3月31日發生前的上一個月,台灣於2月底進行的民意測驗中,認為“自己是台灣人”29.1%;認為“自己是中國人”24.2%;認為“自己既是台灣人又是中國人”43.2%;其餘是不知道或拒答;“支持獨立”12.3%;“支持統一”27.4%;“維持現狀”44.5%;其餘是不知道或拒答。
當案件發生后,1994年4月底同樣的民調顯示,認為“自己是台灣人”增加為36.9%;認為“自己是中國人”減少為12.7%;認為“自己既是台灣人又是中國人”45.4%;其餘是不知道或拒答,而“支持獨立”增加為15.5%;“支持統一”減少為17.3%;“維持現狀”54.5%;其餘是不知道或拒答。
《聯合報》1994年4月中的民調結果顯示千島湖事件之後,台灣民眾對大陸的疑惑與不滿,雙方的交流一時之間也有冷卻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