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事故

土壤污染事故

土壤污染事故,是指由於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土壤環境受到污染,國家重點保護的自然保護區及野生動植物受到破壞,人類生活及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及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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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土壤環境污染事故按性質分為違法污染事故及意外污染事故;按土壤環境污染與破壞程度,可分為一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等。常見的是未經處理的生活污水、醫院污水、工廠廢水、垃圾和人畜糞便(以及大氣中的漂浮物和氣溶膠等)排入土壤,可使土壤環境中蟲卵、細菌數和病原菌數量增加,威脅人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