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泰倫可起複謁者監製

劉泰倫可起複謁者監製

《劉泰倫可起複謁者監製》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劉泰倫可起複謁者監製
敕:朝議郎前行內侍省內謁者監上柱國賜紫金魚袋劉泰倫:古者有中涓謁者,皆侍奉親近之臣也。今之寵秩,亦由舊焉。況泰倫有行藝可以飾身,才幹可以掌務,監臨內署,朝請中闈,謹密端和,甚宜厥職,久於其事,無之實難。宜加進秩之恩,仍舉奪情之典。勉承獎任,勿替初終。可起複朝議大夫行內侍省內謁者監。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字樂天,自號香山居士。祖籍太原,后遷下邽(今陝西臨渭區),一生經歷了代宗、德宗憲宗穆宗、敬宗、文宗、武宗七朝。唐德宗貞元十六年(800)進士,曾任過盩厔(今陝西周至縣)尉、左拾遺、左贊善大夫、江州司馬、杭州刺史,蘇州刺史、太子少傅等職。自居易前期有熱情、有銳氣,是個同情人民,敢於反映民間疾苦、敢於揭露官場黑暗面的正直官吏和詩人。他倡導了“新樂府運動”,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後期銳氣消失,稜角磨平,潛心佛事,以知足常樂,“獨善其身”自居。自居易的詩歌以通俗淺顯著稱,今留有作品三千多首,他自己分之為諷喻詩、閑適詩、感傷詩、雜律詩四類,元稹編輯為“白氏長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