盩厔縣
盩厔縣
西漢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置,縣址設在今陝西周至縣終南鎮,以“山曲曰盩,水曲曰厔”而得名。屬右扶風。東漢建武三年(27),撤銷盩厔縣,併入武功縣。太平真君七年(446),復置盩厔縣(縣址仍設在終南鎮),屬扶風郡。北周明帝二年(558),為終南郡治所。天和二年(567),廢除終南郡,置恆州,盩厔為恆州治所。同年遷周至縣址於今陝西戶縣甘河鄉附近。建德三年(574),縣治從甘河附近遷周至縣城,廢除恆州,置周南郡。盩厔為周南郡治所。
目錄
隋大業三年(607)屬京兆郡。唐武德三年(620),盩厔屬稷州。貞觀元年(627)廢除稷州,盩厔縣同屬雍州。貞觀八年(634),復置稷州,盩厔又屬稷州。大足元年(701),撤銷稷州,盩厔又屬雍州。天寶元年(742),更名盩厔為宜壽縣,屬雍州。至德三年(758),改宜壽縣為盩厔縣,屬京兆府。乾寧二年(895),盩厔屬乾州。天復元年(901),盩厔改屬鳳翔府。
五代(907~960),梁時盩厔屬大安府。唐光和元年(923)屬京兆府。同光三年(925),改屬鳳翔府。宋大觀元年(1101),屬京兆府。金代(1127~1234),盩厔屬鳳翔府。元屬奉元路。明洪武九年(1376),屬西安府。清因之。
民國三年(1914),盩厔屬關中道。民國十六年(1927)廢道,盩厔屬陝西省直轄。民國二十六年(1937)陝西省下設行政督察區,盩厔屬第九行政督察區(區治設寶雞)管轄。民國三十六年(1947),盩厔改屬第十行政督察區(區治設咸陽)管轄。
1949年5月30日周至解放后,盩厔縣屬陝甘寧邊區咸陽分區。1950年10月,盩厔屬於咸陽專區。1953年元月,盩厔改屬寶雞專區。1956年,撤銷關中各專區,盩厔直屬陝西省。1961年,恢復咸陽專區,盩厔縣歸其屬,1964年9月10日,陝西省人民委員會通知、經國務院批准,將“盩厔縣改為周至縣”。仍屬咸陽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