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榆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榆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市內外經濟形勢,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發展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一)負責全市“多規合一”協調管理。
(二)負責監測全市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宏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全市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
(三)負責匯總分析全市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綜合分析全市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負責全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促進國際收支平衡。與有關部門共同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五)承擔規劃全市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中央、省、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負責提出市本級財政資金用於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組織實施企業投資項目管理制度改革,簡化審批程序、下放審批許可權、完善備案程序,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牽頭組織全市重特大自然災害的災后恢復重建規劃編製,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推進全市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負責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要問題。
(七)負責研究擬訂全市能源(煤、電、油、氣、鹽、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能源化工行業發展戰略、規劃、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電力行業管理、電力市場監管、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工作。指導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指導協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農村能源發展。負責規劃能源化工重大項目布局。承擔榆林能源化工基地建設工作。
(八)承擔組織編製全市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監測評估,提出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全市區域經濟、南北縣區協調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組織實施;統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編製革命老區、貧困地區和特殊類型地區的經濟開發和以工代賑計劃;承擔西部大開發工作,綜合協調全市開發區的規劃和發展工作。
(九)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的責任,編製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劃進行調整,擬訂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負責組織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糧食等儲備。
(十)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參與擬訂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全市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全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負責全市節能工作的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節能環保產業促進有關工作;參與編製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建議,牽頭擬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擬訂全市應對氣候變化戰略、規劃和政策。
(十二)起草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有關規範性文件草案。指導和協調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作,牽頭整合建立統一規劃的公共資源交易目錄、平台、專家庫,建立健全公共資源誠信體系建設。負責全市招投標綜合管理工作。
(十三)研究擬訂產業園區發展戰略、規劃及政策措施。指導各類園區產業發展、重大項目布局和綜合協調服務工作。協調解決各產業園區在建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十四)研究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組織編製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協調相關重大問題,推進軍民融合式發展,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動員、裝備動員有關工作。
(十五)在職責範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六)負責市級機關事業單位集中採購信息的收集、發布和統計。受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的委託承辦相關採購事宜並負責受理和處理市級政府集中採購投訴工作。
(十七)承擔設立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各類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榆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郭培才
榆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楊揚
榆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李劉春
榆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惠前洲
榆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強有生
榆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規劃辦主任:陳彩霞
榆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西開辦主任:郭慶年
榆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李峰
榆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掛職):白艷霞
榆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調研員:馬寧
榆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調研員:陳慶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