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

清代官員

李素,字少白,雲南保山人。同治六年舉人。光緒初,授陝西商州直隸州知州。

人物生平


同治六年(一八六七)北闈鄉薦,官商州知州,卒於官。工篆、隸。《滇南書畫錄》

史籍記載


《清史稿》記載

值州境歉收,饑民聚掠。時山西大祲,商州為轉運要衝。素招民運賑糧,使飢者得食。集貲數萬緡,購籽糧散給。設粥廠十餘所,災后倉儲一空,捐谷萬石。六年,大水,加意撫恤,災不為害。州城濱丹河,遇盛漲則負郭田廬漂沒,城中亦半為澤國。素創築石堤二百餘丈,城門月堤十餘丈,遂無水患。開州東隸花河山路三十餘里、州西麻墹嶺山路二十餘里,行旅便之。擴充商山書院,延碩儒課士,設義塾三十餘區,弦誦聞於比戶。陋規病民者悉除之。每歲寒冬,出私錢給孤寡。緝捕籌經常之費。綠營餉薄,歲資助之。凡賑饑、積穀、築堤、修城、興學,莫不以鉅貲倡。一署同州知府。先後在官十八年,兩舉卓異。以病免歸,卒。士民感之,多私祠祀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