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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恩

東方市公安局強制隔離戒毒所原民警

王光恩,男,漢族,1958年5月出生,1988年10月參加公安工作,中共黨員,高中學歷,二級警督警銜,生前系海南省東方市公安局強制隔離戒毒所民警。

2017年10月14日,海南省東方市公安局認定王光恩同志為因公犧牲,海南省東方市民政局於2017年10月16日複核認定王光恩同志為因公犧牲。

主要事迹


從警29年來,長期在基層一線工作,2002年調到強制隔離戒毒所工作后,他以所為家,與強戒人員真情溝通,幫助了一批戒毒人員戒除毒癮回歸社會。
2017年10月12日晚10時許,王光恩同志在值班過程中,突然抽搐倒地、昏迷不醒,被立即送醫院救治,醫生經診斷為高血壓腦溢血並下達病危通知書,13日凌晨6時許因搶救無效不幸殉職。

獲得榮譽


1999年度被評為先進個人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