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養老
購房養老
購房養老即新興起的購房養老模式,是由何開敏先生通過10年的潛心研究,於2007年獲得國家知識版權局專利的新型養老模式(專利號2011-L-052011)。
目錄
該模式針對目前的房價問題和養老問題,與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合作推出“您購房,我養老”的模式,即只要您通過購房養老模式的載體購房養老網去購房,即可獲贈一筆額度約為房款10%的養老保障基金,該筆養老保障基金交由合作金融機構打理,20年後該金融機構(銀行、保險或信託公司)將這筆約為房款60%的本金和收益(詳情見:30年複利表)一次性返還給購房者做養老金;或購房者將該筆資金繼續交給金融機構打理,按年(月)等比例領取養老資金。
1元30年複利表
購房養老模式其實是開發商利潤重新分配的一種模式,其可行性在於:對開發商而言,其開發資金一般是:自身出資30%-40%,社會引資60%-70%,社會引資成本12%-20%/年,因而其總財務成本一般佔總成本的10%-15%/年,按照開發商正常銷售,開發商利潤是總成本的15%左右,是自身出資的50%左右,這就是開發商暴利的根源。若跟購房養老網合作后,因其價格一樣,還能給購房者一個養老保障,估計能夠增加開發商40%的銷售速度,則可降低4%-6%的財務成本,而付出的成本為30%*11%=3.3%;而且購房養老網是免費給開發商發布信息,房產交易后再給返利,可以降低開發商1%-2%的廣告成本,綜合起來開發商與購房養老網合作至少能降低2個百分點的成本。而對於購房者,其好處就在於通過購房養老網的渠道去購房,能夠在市價的情況下還能獲贈一筆養老保障金。
自2012年4月起,何開敏團隊及一些投資人已經開始將購房養老模式從理論走向了實際,創建了購房養老網來運作購房養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