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標多類

一標多類

一標多類是商標註冊申請的一項基本原則。在現階段世界上商標註冊申請的原則有兩種,一種是一標一類原則,一種是一標多類原則。

定義:


所謂一標多類是指一件商標註冊申請中就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多個類別的商品和服務項目上申請註冊同一商標。現世界大部分國家實行一標多類的原則,我國將於2014年5月1日起實行一標多類的商標註冊申請原則。

法律依據:


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2014年5月1日實施。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註冊同一商標。”

優點:


實行一標多類商標註冊申請原則有如下幾個好處:
一、可以減少商標註冊申請量。現階段我國商標註冊申請的原則是一類一標,近十年我國商標註冊申請量每年均超過100萬件,實行一標多類原則后,商標註冊申請量將至少減少五成。
二、可以減少商標局商標審查量,提高商標審查時間。原先實行一標一類原則,申請人註冊申請同一商標多個類別,將會有多件商標,這多件商標將會分別則多名商標審查員進行審查,實行一標多類后即變成一件商標,由一個審查員進行審查。
三、極大地減少商標管理的行政費用。
減少《商標公告》印刷、發行的費用,減少《商標公告》頁數。
減少商標登記簿登記量。
減少商標局商標計算機資料庫的容量。
1.
減少《商標公告》印刷、發行的費用,減少《商標公告》頁數。
2.
減少商標登記簿登記量。
3.
減少商標局商標計算機資料庫的容量。

當前形勢:


目前我國在商標註冊方面仍實行一標多類的商標註冊申請原則,但是只是便於了檔案管理,按照國家商標局相關規定商標相關費用依舊按照“一標一類”的商標類別數量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