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償補課
課下補課收費
有償補課,即在寒暑假和周末等節假日,編內教職工和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等,對於在課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課上不講課後講並收取補課費的現象。
暑假即將開始,2015年7月5日,教育部出台《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劃出6條“紅線”,包括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等,對於在課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課上不講課後講並收取補課費的現象將重點查辦。
《規定》中提到,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嚴禁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中小學校,視情節輕重,相應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資格、撤銷榮譽稱號等處罰,並追究學校領導責任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在職中小學教師,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直至相應的行政處分。
教育部要求,各省級教育部門要按照《規定》要求,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和細化違規處理辦法。建立健全領導責任制和工作機制,緊盯寒暑假、法定節假日等重要時間節點,紮實有序開展有償補課專項治理活動,堅決制止有償補課等亂收費行為。對《規定》中所列舉的行為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並對典型案件予以曝光。要求各地開展專項督查,嚴格責任追究,將治理有償補課納入專項督導和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對課堂內容課外補、打擊報復不參與有償補課學生等嚴重違紀、敗壞師德的行為進行重點查辦,實行“零容忍”。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門迅速將《規定》要求傳達到中小學校、教職員工、學生及家長,嚴格教師管理,暢通和公開舉報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北京教育督導部門2018年將堅持問題導向,針對教師有償補課、中高考改革方案實施等教育熱點問題開展專項督導。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書記、市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唐立軍介紹,2018年要圍繞教育改革重點工作和教育熱點難點問題開展督導。其中包括建立完善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舉報線索聯動核查、定期通報情況等工作機制;進一步深入開展中小學辦學體制機制改革督導調研;針對中高考改革方案實施、幼升小、小升初入學政策實施專項督導。
此外,針對校園安全、校園欺凌治理等重點問題,還將加強與公安、綜治等部門的協同聯動,有效防範各項風險,確保教育系統安全穩定。
2021年7月,河北省衡水市正在開展暑期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集中整治行動,進一步規範學校辦學和教師從教行為,切實減輕學生和家長負擔。
整治內容包括: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