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競爭力分析模型

1990年提出的企業戰略模型

1990年,美國著名管理學者加里·哈默爾和普拉哈拉德的核心競爭力(Core Competence)模型是一個著名的企業戰略模型,其戰略流程的出發點是企業的核心力量。

他們認為,隨著世界的發展變化,競爭加劇,產品生命周期的縮短以及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加強,企業的成功不再歸功於短暫的或偶然的產品開發或靈機一動的市場戰略,而是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外在表現。按照他們給出的定義,核心競爭力是能使公司為客戶帶來特殊利益的一種獨有技能或技術。

含義


企業核心競爭力是建立在企業核心資源基礎上的企業技術、產品、管理、文化等的綜合優勢在市場上的反映,是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形成的不易被競爭對手仿效、並能帶來超額利潤的獨特能力。在激烈的競爭中,企業只有具有核心競爭力,才能獲得持久的競爭優勢,保持長盛不衰。
自內而外的企業戰略(Inside-out Corporate Strategy)
傳統的自外而內(Outside-in)戰略(例如:波特五力分析模型),總是將市場、競爭對手、消費者置於戰略設計流程的出發點上。核心競爭力理論恰好與其相反,認為從長遠來看,企業的競爭優勢取決於企業能否以低成本、並以超過對手的速度構建核心競爭力。核心競爭力能夠造就料想不到的產品。競爭優勢的真正源泉是企業圍繞其競爭力整合、鞏固工藝技術和生產技能的能力,據此,小企業能夠快速調整適應變化了的商業環境。核心競爭力是具體的、固有的、整合的或應用型的知識、技能和態度的各種不同組合。
Hamel和Prahalad在他們的《企業核心競爭力》(The Core Competence of the Corporation,1990)一文中,駁斥了傳統的組合戰略。根據他們的觀點,把戰略事業單元(SBU)放在首位,是一個明顯的時代錯誤。 Hamel和Prahalad認為,應該圍繞共享的競爭核心來構建企業。
SBU的設置必須要有助於強化發展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企業的中心部門如財務不應該作為一個獨立層面,它要能夠為企業的戰略體系鏈接、競爭力構建增加價值。

識別標準


企業核心競爭力的識別標準有四個:
1. 價值性。這種能力首先能很好地實現顧客所看重的價值,如:能顯著地降低成本,提高產品質量,提高服務效率,增加顧客的效用,從而給企業帶來競爭優勢。
2. 稀缺性。這種能力必須是稀缺的,只有少數的企業擁有它。
3. 不可替代性。競爭對手無法通過其他能力來替代它,它在為顧客創造價值的過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4. 難以模仿性。核心競爭力還必須是企業所特有的,並且是競爭對手難以模仿的,也就是說它不像材料、機器設備那樣能在市場上購買到,而是難以轉移或複製。這種難以模仿的能力能為企業帶來超過平均水平的利潤。

三個測試


1. 為企業提供通向廣闊的多樣化市場的潛在通道。
2. 使企業能夠從生產顧客所需產品中獲得巨大回報。
3. 競爭者難以複製。

構建過程


核心競爭力的構建是通過一系列持續提高和強化來實現的,它應該成為企業的戰略核心。從戰略層面來講,它的目標就是幫助企業在設計、發展某一獨特的產品功能上實現全球領導地位。
企業高管在SBU的幫助下,一旦識別出所有的核心競爭力,就必須要求企業的項目、人員都必須緊緊圍繞這些競爭核心。企業的審計人員的職責就是要清楚圍繞企業競爭核心的人員配置、數量以及質量。肩負企業核心競爭力的人員應該被經常組織到一起,分享交流思想、經驗。

核心僵化


必須注意不能使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發展成為僵化的核心。對於企業來說,學習培養一個競爭核心難,遺忘一個競爭核心同樣困難。企業不遺餘力地構建了一項核心競爭力,有時候卻又可能忽略了新的市場環境和需求,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則面臨著固步自封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