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體育局

南昌市體育局

南昌市體育局是為南昌市人民政府主管體育工作的工作組成部門,內設機構有四個職能處(室):辦公室、群眾體育處、競技體育處、體育市場處·

機構簡介


南昌市體育局是為南昌市人民政府主管體育工作的工作組成部門,內設機構有四個職能處(室):辦公室、群眾體育處、競技體育處、體育市場處,另有:紀檢組(監察室),為市紀委(監察局)的派駐機構;機關黨總支、市體育總會秘書處。下屬單位有南昌市體育運動學校(南昌市少年兒童體育學校)、南昌市二體校、南昌市體育中心、南昌市體育培訓中心。

主要職責


根據南昌市人民政府《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昌市體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的通知》(洪府廳發[2010]93號),南昌市體育局為市政府主管體育工作的工作部門,正縣級建制。
主要職責為:
(一)貫徹國家和省關於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製全市體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督促、檢查縣(區)體育工作,指導和配合各部門、各行業、各社會團體開展體育活動,指導學校、企事業、機關、部隊、農村和社區搞好體育工作。
(三)推行全民健身計劃,指導並開展群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工作。
(四)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負責承辦國際、國內、全省及友好城市體育競賽,研究和平衡全市性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置與重點布局,抓好優秀體育後備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五)負責全市性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工作。
(六)組織開展體育領域的重大科技攻關和成果推廣。
(七)組織指導全市體育宣傳與科研工作。
(八)制定全市體育場館建設規劃,指導各類場館建築設計及管理。
(九)大力興辦體育產業,開展招商引資工作,依法管理體育市場。
(十)負責健身氣功的管理工作。
(十一)歸口管理對外體育交往,開展體育系統與港、澳、台地區和國際體育組織間的體育合作與交流。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群眾體育處、競技體育處、體育市場處、行政審批服務處、監察室(市紀委派駐機構)

直屬單位


南昌市體育運動學校(南昌市少年兒童體育運動學校)
南昌市第二體育運動學校
南昌市體育中心
南昌市社會體育指導中心
南昌灣里射擊中心

班子成員


史曉婍 黨組書記、局長
黃成軍 黨組成員、副局長
周紅業 黨組成員、副局長
戴國榮 黨組成員、副局長
羅曉雲黨組成員、副局長
夏清平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姜 波調研員
谷建勇 調研員
沈樹明 副調研員
許 慧 副調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