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守
詞語
攻守,漢語辭彙,拼音gōng shǒu,釋義指攻擊和守衛。出自宋·曾鞏《請減五路城堡札子》,作賓語,定語。
1.攻取與守衛;進攻與防守。
漢·賈誼《過秦論上》:“仁心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
宋·曾鞏《請減五路城堡札子》:“故敵雖萬變,塗雖百出,而形勢足以相援,攻守足以相赴。”
章炳麟《國故論衡·論式》:“游談恣肆而無法程,常論寬緩而無攻守。”
2.指攻擊守衛用的器具。
攻與守是戰爭活動的兩種基本形式,也是指導和研究戰爭的基本著眼點。一般地說,攻是積極主動的戰法,守是消極被動的戰法。《孫子・形》最早提出“不可勝者,守也;可勝者,攻也。守則不足,攻則有餘”的基本運用原則。意為沒有必勝的把握就應採取防守,有必勝的把握即可主動進攻,但防守有節省兵力、以逸待勞等有利之處,運用中必須辯證地思考。《太白陰經》也有類似的理解,稱:“地所以養人,城所以守地,戰所以守城。守不足,攻有餘;力不足者守,力有餘者攻。”《唐太宗李衛公問對》卷下對攻守的存在形式及矛盾統一的辯證關係則有了更集中而明確的論述,認為攻守是存在於戰爭這同一事物中的對應行動,即“攻守一法,敵與我分為二事。若我事得,則敵事敗;敵事得,則我事敗”。攻守的運用是根據客觀形勢的需要而作出的抉擇,“攻是守之機,守是攻之策”,相互轉換,交互使用,在為達成勝利目標上統一起來。在戰爭中,敵對雙方總是交替運用進攻和防守這兩種手段,具體採用何種手段必須根據敵情、己情等具體條件而定。《何博士備論・秦論》指出:“兵有攻有守,善為兵者,必知夫攻守之所宜,故以攻則克,以守則固。當攻而守,當守而攻,均敗之道也。”有的兵家在探討攻守原則時,還提出在攻守運用中,不只是著眼攻擊和防守城池和營陣,還要重視精神因素,善於攻心守氣,攻則摧毀敵人的戰鬥意志,守則保持旺盛的士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