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光
主光
主光:布光中占支配地位的光,也常稱為“基調光”或“造型光”。這兩個術語都對,因為主光確實決定著景物的“調子”(高調或低調),而其位置會產生高光和陰影所形成的造型輪廓。
相對地說,將較柔軟和的光源選作為補光,較“刺目”的光線常被選作為主光。拋物面反射器、小型銀色反光傘以及會產生閃爍高光的燈,均可選作為主光。
在攝影創作中,為塑造出富有表現力的形像,用以照明景物的主要光線。攝製影片時,須有來自不同方位的光線來照明景物,但在這些光線中,必有一種光線起著主導的作用,這就是主光,主游標示主要光源的特性和投射方向,用來表現景物的形態、輪廓和質感。對藝術形像的塑造,主光起決定性作用,其他光線起陪襯作用。因此,有人也把主光稱作塑型光。在電影攝影中,無論是外景攝影還是內景攝影,首先要確定每場戲中主光的方位。因為,同一場戲中的各個鏡頭,不論景距怎樣變化、實際拍攝時間和地點如何不同,主光的方位是統一的,不能隨意變化。
攝影師根據日光光效的特點和自然光線的變化,結合藝術創作的需要,如劇情規定的時間和空間,塑造各種人物、渲染某些特定氣氛的需要等,精心設計和確定主光的方位。一般應考慮以下幾點:①劇情內容、人物的場面調度;②室內日景的門窗位置、人物與門窗相隔的距離和構成的角度;③夜景不同性質的光源(如月光、路燈、車燈、油燈、燭光、火柴光)。
在實際拍攝中,首先要求主光照亮被攝體的主要的和最有表現力的那一部分。主光位置的確定要根據光線亮度的強弱、光距的遠近、上下位置的高低、被攝對象的性格特點、環境特徵、作者的創作意圖和畫面構圖的具體要求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