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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

青海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

劉曉(1947年10月-2020年6月19日),男,漢族,甘肅靖遠人,大學學歷。曾任青海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

2020年6月19日21時,因病醫治無效,在西寧逝世,享年73歲。

人物生平


1947年10月,劉曉同志出生於甘肅靖遠縣,1964年12月參加工作,1968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64年12月至1971年3月,在解放軍8042部隊服役;
1971年3月至1972年8月,在第四冶金建設工程公司保衛科工作;
1972年8月至1990年1月,先後在西寧市城中區公安分局,西寧市公安局、西寧市城北區檢察院工作;
1990年1月至1991年5月任西寧市城北區委常委、副區長;
1991年5月至1992年5月,任西寧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1992年5月至1994年12月任西寧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1992年10月明確為副廳級);
1994年12月至1995年11月任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正廳級);
1995年11月至1996年5月任省檢察院黨組書記、代檢察長;
1996年5月至2008年1月任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
2008年1月至2011年1月任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
2011年1月至3月任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2011年3月退休。

人物逝世


2020年6月19日21時,青海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退休幹部劉曉同志,因病醫治無效,在西寧逝世,享年73歲。
依照家屬意願,劉曉同志的喪事一切從簡,弔唁期間不收祭禮、現金、花圈。

人物評價


劉曉同志長期擔任領導職務,有豐富的領導工作經驗。他在擔任西寧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帶頭貫徹執行省、市委關於維護政治安全、社會穩定為中心,全面加強和做好公安保衛工作的指導精神,組織開展了多項鬥爭和“嚴打”行動,為維護全市社會穩定做出了貢獻。在擔任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期間,注意處理好維護穩定與服務發展、打擊犯罪與保護人權、查辦職務犯罪與預防職務犯罪、嚴格執法與發展經濟的關係,認真履行批捕、起訴職能,堅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和破壞社會治安秩序犯罪,強化訴訟監督,開展集中處理涉檢信訪問題專項活動,在案件易發多發的行業和領域,推行了“工程優質、幹部優秀”的“雙優”工程,努力從源頭上減少和遏制職務犯罪案件的發生,為青海經濟社會發展創建良好的法治環境。
在擔任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期間,高度重視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在立法、監督、決定、任免和代表工作以及省人大常委會自身建設等方面付出了大量心血,特別是發揮政法工作經驗豐富的優勢,指導省人大法制委、常委會法工委和具有立法權的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創新立法機制,以高質量立法服務全省大局和中心工作,指導出台了一批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人民期待的地方性法規。
劉曉同志是我黨長期培養,並經受嚴峻考驗的優秀領導幹部,有強烈的革命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處處以身作則,經常站在鬥爭第一線,在重大問題上堅持原則,立場堅定,旗幟鮮明,始終把黨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他四十餘年的工作生涯中,對實現共產主義崇高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堅定不移,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青海改革發展穩定事業作出了重要貢獻。
劉曉同志一生堅持原則,嚴格依法辦事,敢於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他嚴於律己,為政清廉,對家屬、子女和身邊人員要求嚴格。他的逝世,使我們失去了一位好黨員、好同志、好乾部。我們為失去這樣一位老領導、老黨員而深感悲痛。
劉曉同志堅定的革命信念和崇高的精神風範將永遠激勵著我們。我們要化悲痛為力量,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下,大力弘揚新青海精神,深入實施“五四戰略” ,奮力推進“一優兩高”,為建設富裕文明和諧美麗新青海而努力奮鬥。(《青海日報》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