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民用機場布局規劃
全國民用機場布局規劃
全國民用機場布局規劃業經國務院批准頒布實施。規劃目標是到2020年民用機場總數達244個,初步形成規模適當、布局合理、層次分明、功能完善的現代化民用機場體系。
按照“加強資源整合、完善功能定位、擴大服務範圍、優化體系結構”的布局思路,重點培育國際樞紐、區域中心和門戶機場,完善幹線機場功能,適度增加支線機場布點,構築規模適當、結構合理、功能完善的北方(華北、東北)、華東、中南、西南、西北五大區域機場群。具體是:
由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內各機場構成在。既有30個機場的基礎上,布局規劃新增北京第二機場、邯鄲、五台山、阿爾山、長白山、漠河、撫遠等24個機場,機場總數達到54個。
由廣東、廣西、海南、河南、湖北、湖南6省(自治區)內各機場構成。在既有25個機場基礎上,布局規劃新增信陽、岳陽、衡陽、邵東、河池等14個機場,機場總數達到39個。
由重慶、四川、雲南、貴州、西藏5省(自治區、直轄市)內各機場構成。在既有31個機場的基礎上,布局規劃新增黔江、康定、騰衝、六盤水等21個機場,機場總數達到52個。
由陝西、甘肅、青海、寧夏和新疆5省(自治區)內各機場構成。在既有24個機場的基礎上,布局規劃新增天水、隴南、玉樹、喀納斯等26個機場,機場總數達到50個。
2010年前,主要通過部分新增機場的建設和既有機場的改擴建,逐步完善各區域機場體系,近期完成北京、浦東、廣州、太原、呼和浩特、九寨溝等機場擴建及鄂爾多斯、阿爾山、長白山、騰衝、康定、荔波、喀納斯等機場新建;實施天津、虹橋、杭州、南昌、深圳、長沙、南寧、成都、烏魯木齊、西安、銀川、西寧等既有機場的改擴建,昆明、合肥、汕頭、庫車等機場的遷建及三明、河池、阿里、玉樹等機場的新建;積極推進瀋陽、哈爾濱、南京、廈門、海口、重慶、蘭州等機場擴建及北京第二機場、蘇中、亞丁、六盤水、夏河等新建機場項目的前期工作並適時開工建設,新設良鄉、濟寧、日喀則等軍民合用機場。至2010年機場總數預計達到190個左右,其中軍民合用機場達到55個,五大區域機場群的整體服務能力和服務質量水平進一步提高,基本滿足我國航空運輸發展需求,基本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機場布局規劃明確提出了機場群的概念,將全國機場按五大機場群進行優化整合,這是我國民航發展史上的全新規劃理念。它的提出主要是基於對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源整合的重要性和經濟全球化下提高我國機場整體競爭力的緊迫性的考慮。其基本思路是以市場為基礎,結合航線布局與航班安排、空中交通管理以及機場功能與規模,同時考慮航空運輸合理化、國家地理、生態自然環境與國家區域發展戰略等方面的技術經濟要求,合理劃定一定的地理區域並在此區域內形成機場協同關係,進一步優化區域內機場資源,完善區域內各機場功能定位,實現機場群協調互動,全方位發展的戰略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