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教育

宗教教育

宗教教育是學校教育的一部分。宗教教育的課程設計,應定位在“學習尊重多元宗教”上,從而建立多元宗教、多元文化的共識,並培養互助合作的胸懷,這對促進社會和諧或培養建全人格有重要意義。

在徠中國,宗教教育有很大的發展和體制完善空間,並對當前中國的發展有重要的意義

定義


英語釋義:religious education
廣義的宗教教育指一切與宗教有關的教育制度和活動;
狹義的宗教教育指直接由宗教組織承辦、以培養宗教神職人員為目的、以宗教神學知識為內容的教育制度。

背景


宗教教育在西方,早就納為學校教育的一部分。這與政教分合無關,而純粹是將宗教當做陶冶國民品格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縱使西方人的宗教信仰是以基督宗教為主流,但是基於信仰自由的精神,其校園宗教教育也不是單一的基督宗教教育。學生得依其宗教信仰而選擇不同的宗教課程。
以澳洲為例,其國小之中有許多信仰佛教的亞洲移民後裔,在宗教課程的分組方面,可以選擇佛教組,師資則委由當地的佛教單位派任。
這種教育措施,顯示的是國家政府對宗教的重視,但各宗教間則無法從這種課程中學習到互相了解與尊重。在新加坡校園宗教教育的經驗里,有些宗教,甚至呈現一種相互較勁的緊張關係。這在培養國民相互涵容的共同意識方面,無疑是不足的。
宗教教育不一定要如法炮製,開出各種宗教的課程,任人選修一科,但是在類似“公民與道德”或“文化基本教材”的教科書上,卻應排除儒家一元化的思想訓練,而廣泛介紹國內各大主流宗教,讓學生在校園裡先學習著歡喜接納不同宗教的同胞,從而建立多元宗教、多元文化的共識,
並培養求同存翼、互助合作的胸懷,這對促進社會和諧或培養建全人格,其助益會好過毫無爭議的一元思想訓練,因為後者往往容易造成入主出奴的偏執,看似在建構思想大一統的王國,卻因欠缺思想交流,而益形萎縮。
明確地說,宗教教育的課程設計,應定位在“學習尊重多元宗教”上,而不是在各宗教的宣教功能上。學生在廣泛的學習中,先養成涵容的風度,若自覺與某一宗教比較相契,而願深入研習時,自然會再到各宗教的寺宇殿堂去尋求進步。

學修並重


理徠論學習和修持,二者是辯證關係。而孰重孰輕,孰先孰后是需要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具體確定的。在校期間,理論學習應該是重點,因為在校的主要任務是學習。
並且有的修持需要理論的指導,不懂得理論就無法很好地進行修持。有的學習內容則是需要邊學邊實踐的,比如宗教戒律的修持就不是先學后做,而是要求學修同步的。宗教的本質是實踐,對宗教徒來說,最重要的是修持實踐,所以要警惕忽視修持的做法,應該把二者以很好的方式結合起來。
中國原來有儒、道學說,滿足了古代社會人們安身立命、治理國家的需求。而外來宗教則需要適應中國的國情才能生存和發展。現在流傳中國的宗教多數都是外來宗教,有的已經和中國的國情相適應了,進行了中國化的實踐。比如佛教的中國化,伊斯蘭教的民族化都是成功的。其他宗教也都在進行這方面的努力,都在進步。
中國傳統文化是開放的、寬容的,但對某些與中國傳統的儒、道核心價值觀衝突的東西是抗拒的。比如,中國的祖先崇拜,如果外來宗教文化接受這個傳統,就能比較容易地與中國的傳統文化相融合併形成互補格局,如果反對中國傳統文化的核心觀念,就不太可能融入中國傳統文化之中。
佛教就接受了中國講求孝道的傳統,而它的生死觀念,又補充了儒道內容的不足,這樣佛教就成為中國傳統文化的組成部份,與中國傳統文化主流共融互補。可見,各宗教需要不斷了解和適應中國的傳統和當前的國情,調整自身以融入中國的土壤才能得以發展。宗教教育也需要不斷地去適應中國當前的社會發展,建立符合時代要求的宗教教育體制。

宗教教育體制改進


當前的宗教教育體制應該說還不夠健全,存在著宗教的內部問題和教外的環境問題。
教內的問題首先是師資問題,現在師資狀況有所改善,但無論數量還是質量都遠不能滿足宗教教育發展的需求,這是首要問題。
其次是教學行政管理服務人員的素質問題,他們中一些人所掌握的教學規律和管理方法並不能滿足宗教教育發展的要求。
第三是生源問題,生源條件不是很好。應該通過各方面努力來提高生源數量和質量。這些問題都只能一邊辦一邊提高,循序漸進地逐步解決。外部環境問題首先是宗教教育體制與社會教育體制不協調,要逐步解決如何讓社會教育能夠為宗教教育提供必要資源和有利條件,讓宗教界人士有更多機會到社會大學中學習進修。
此外還有學歷的認可等問題也需要適當解決。現在不少宗教界人士出國留學深造,但是其中也存在不少問題。以佛教界為例,目前佛教界的留學特點是途徑多元化,但缺乏固定統一的留學機制。
這使得一些留學生在國外缺乏學習動力和歸屬感。似應考慮健全佛教留學機制,建立一個由政府資助、團體出錢、寺廟支持的常態專項獎學金,以幫助有深造條件的年輕僧人解決實際問題。
對於留不住人才和有才無處用的問題也必須採取相應措施,加以解決,讓出國留學人才樂意回、回得來、有事做、留得住,徹底解決留學生怕從“海歸”變“海待”的顧慮,更不要讓人才流失在國外。

宗教教育在中國


發展

中國宗教教育最重要的轉折點是1982年3月中共中央的《關於中國社會主義時期宗教問題的基本觀點和基本政策》的出台,為宗教的定性、定位、作用和宗教政策的制定提供了權威的說明。這是國家對宗教最全面、最客觀的論述,為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也直接推動了宗教教育的發展。
上世紀80年代可以說是中國宗教教育新發展的奠基時期。到了90年代宗教教育得到了比較大的發展,也可以說開始蓬勃發展。宗教界歷來重視人才培養,注重法脈的傳承,加之黨對宗教的重視,對關係宗教發展的根本––宗教教育的關注,內外兩方面的原因促成了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宗教教育的不斷發展與突破。

成果

第一是普遍恢復和建立了宗教院校,形成了高、中、低三級院校教育體系,為宗教教育提供了完整的基礎教學框架體系。
第二是師資隊伍總體素質有了一定提高,很多海外留學的教職人員歸國服務,也壯大了宗教教育的師資隊伍。同時教界還與學界進行了密切聯繫,社會普通高等院校的相關師資也為宗教人才的培養貢獻了力量。
第三是教材方面,編寫出了一定數量和質量的專門教材,逐漸滿足教學的需求。
第四是宗教院校硬體建設有了一定提高和改善,一些院校有了多媒體教室,有了較先進的教學設備。
第五是宗教院校的院刊、期刊的創辦,推動了教學研究和學術交流,也促進了不同宗教間的互相了解和溝通。

重要性及意義


宗教教育的直接目的是培養優秀人才,宗教教育是關係到宗教發展命運的根本問題,核心問題,對宗教的生存和發展都有著決定意義。
宗教教育引導宗教的發展方向,宗教教育的內容、質量、結果直接影響宗教的發展,良好的宗教教育引導宗教往良性、健康的方向發展;宗教教育直接培養出管理人才,對宗教的發展起著直接的作用;宗教教育為宗教院校的教學補充了師資和生源,推動了宗教院校的發展;宗教教育直接培養宗教領袖、繼承人,宗教只有培養出在道德、學問、操守方面都能服眾的領袖才能保證宗教法脈的傳承,因此,意義是非常重大的。
宗教是一個客觀的社會存在,是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的特殊文化,因此,宗教教育要顧及人們對宗教的正確認知,不僅要考慮宗教內部的需求,還要通過宗教常識的普及教育培養社會大眾對宗教的正確認識,以服務社會道德與文化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