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手

船員職稱之一

水手,航海中的一種工作人員,後來漸漸被船員一詞替代。水手的主要工作是負責船上貨物或人員的安全,服從船長的安排,從事船上的相關工作。

目錄

職責


1水手長在大副領導下,組織領導木匠和水手進行工作。
2 負責編製水手航行、停泊及瞭頭輪值班表,經大副批准后貫徹執行。必要時,參加瞭頭和操舵。
3 按航次維修保養工作計劃及大副指示安排水手工作。開工前備妥工具和用料,布置妥任務並落實安全措施;加強現場檢查,對高空、舷外其他複雜危險的作業,必須親自在現場督促和指導。
4 做好系纜、裝卸等設備的養護維修,使其經常處於良好狀態。指導水手進行油漆、帆纜、高空、舷外、起重、操舵及其它船藝工作。
5 教育水手遵守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關心他們的思想、工作、學習和生活;對新上船的水手進行安全教育,指導他們熟悉船上特點、注意事項、應變部署及其各種器材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
6 組織水手進行救生、消防、堵漏、操艇和駛帆練習;負責管理和養護堵漏器材並保持完整、良好和取用便利;發生海事時,在船長、大副指揮下,帶領水手積極搶救。
7 管理甲板部物料屬具(由駕駛員專管的除外)、綁紮器材和勞保用品,做好請領、驗收、發放、清點等工作,注意節約使用,防止損壞變質;經常保持物料間整潔;經常整理養護各種工具、索具、裝卸照明燈具、繩梯和引水梯等,使保持良好狀態。
8 到港前按大副指示做好首尾纜,系錨鏈和裝卸等準備工作。
9 進出港口、靠離移泊時,按大副指示率領水手收放舷梯、安全網、及檔水板、系纜解纜、裝收防鼠檔等;一般情況下在船尾協助二副工作。
10 裝貨前根據大副的指示,帶領水手清艙或洗艙,整理搬運墊艙物料,做好貨艙鋪墊;協助木匠清潔污水溝(井),修理護肋板和艙底板。裝貨完畢后,按大副指示做好貨物綁紮工作。
11 裝卸貨時,應檢查吊杆、索具是否符合規定的技術要求,艙蓋布、板、艙口梁及其保險裝置是否放置妥當;應注意防止屬具受損和保持甲板整潔、通路安全。
12 應熟練對重吊杆的安全正確使用,在大副監督指導下指揮重吊杆的收放和轉換操作;必要時按大副指示指揮水手自行裝卸重大件貨物。
13 做好開航準備工作:
14 檢查所裝貨物的穩固情況,必要時組織人員加固,隨後封艙落吊杆;
15 系固甲板部所管的可移動物件,尤其是放置在甲板上的物件;
16 檢查水手是否全部到船;
17 組織檢查本部門所轄區域,防止偷渡和違禁品上船;
18 出港后收放整理系纜,必要時存入庫房;巡視檢查全船甲板,使其符合出海時的安全要求;
19 經大副同意,在適當地區清除垃圾、污物、廢料等。
20做好室外環境衛生;做好防凍工作,指派水手包紮外露水管和水箱,放凈蒸汽管及水管內的殘水。
21做好甲板機械的外部清潔保養;負責整理、檢查和保管甲板部使用的各種可移動燈具,做好這些燈具和甲板上的電源插座的防水防潮工作。
22 負責操縱手測深或機械測深和吊放運河探照燈及帶纜艇。大風浪來臨前,檢查落實防抗風浪的各項有關安全措施。
23 修船時,按大副指示做好自修、監修以及防火、防爆、防偷、防工傷等安全工作。
24 在未派專職木匠的船上,負責指派一水輪流擔負木匠之責。
25 調動工作或離任時,應將所管理的工作和物品向接任人員交接清楚,並有關規定辦理好交接手續后,方可離任。
26 在船舶進航和在港期間(包括錨泊期間和靠泊期間),每天早晚按時升降船旗國國旗和港口國國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