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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郭村
山西省平遙縣岳壁鄉下轄村
岳壁鄉東郭村位於平遙古城5公里處,北有平南路,東有金喜路,南有歷史文化名村——梁村,西南緊連尹回水庫,交通條件十分便利,整個村莊地形相對平坦,村東部有部分黃土丘地,區位優勢比較明顯,全村現有農戶528戶,人口2065人,勞動力638人,耕地面積4296畝,人均耕地2畝,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4200元,是岳壁鄉的先進村,山西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試點村,晉中市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的示範村。
為了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程,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實現生產發展、生活寬裕、村容整潔、管理民主、鄉風文明的二十字方針,按照上級的指示精神,經兩議會研究通過特制定如下村規民約:
一、兩議會議事制度
1.兩議會是全村的最高權力機構。
2.凡是集體的大型活動,重要事項以及重大開支等,都要經過兩議會討論,並經兩議會通過方可實施,任何人不得違背兩議會規定。
二、兩委幹部包組制度
1.村內各項工作實行誰分管誰負責。
2.村民以小組為單位,支、村兩委要實行包組到戶制度。
三、環境衛生保潔制度
1.要求家家戶戶門前實行三保:保衛生清潔;保樹木花草管護;保亂堆亂放不出院,髒水臟物不亂倒,廢棄雜物不亂扔。每周以戶清理衛生兩次,髒水統一倒在村外指定地點。
2.任何大街小巷,一律不準堆放生活、生產、建築、柴草、燃料、糞堆等雜物。
3.任何人不準在主要街道隨意亂占。一經出現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由亂占戶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修建戶不能借修建理由,將建築材料佔道堆積,停工后,將剩下材料及建築垃圾及時清理,否則,延遲一天罰款30元。
4.對全村所屬牆壁電桿等,不能亂貼、亂寫、亂畫,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罰款30—50元。
5.對在街道兩旁亂設攤點的商販,收取衛生保潔費,每次1—10元。
6.凡在村境內的大街小巷,任何人不準亂扔食品包裝、廢棄雜物,一經發現罰款1—10元。
7.凡屬村民及居民,必須在指定地點倒髒水,如不執行,發現一人次罰款1—5元。
8.凡在街道兩旁偷倒垃圾,堆入糞堆的,一經查獲視情節輕重罰款50—100元,並責令本人清除垃圾及糞堆。
四、土地規範管理制度
1.村民應對責任承包的農田嚴格加以保護,並提高地力,積極耕種,嚴格禁止撂荒耕地,如有一塊荒地、草地,其它的種植不給辦理糧食補助款。
2.承包地不得亂修亂蓋。
3.土地使用證以外的承包地,由村委會統一管理。
4.承包地如有國家、集體佔用,必須配合,協商處理,不得無理阻擋。
5.不管什麼土地,地基要修建,必須向村委會提出申請,由村委主要領導及修建領導組協商,同意,統一規劃才能修建。
6.對新、舊地基,在修建時,必須由村委會統一放線,以及制定高低尺寸。如在修建過程中,不按規定修,由村委強行拆掉。
7.拆舊換新的村民,必須申報村委會,並由治保會調委會辦理有關手續,才能修建。
五、村務規範管理制度
(一)組織制度
1.每年要召開必要的全體黨員大會,組織學習黨的法律和法規。
2.發展黨員時,必須在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后,經過組織的考察,並經過黨員大會的批准方可納新和轉正。
(二)財務管理制度
1.財務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廉潔自律,客觀公正依法辦事。
2.按照鄉農經辦規定的日期報帳,做好帳務登記憑證、帳簿,在年終整理歸檔。
3.村集體發生的每筆業務,按鄉農經辦規定由支書村長雙筆審批,並加蓋支部村委印章,再由理財組逐筆審核,合理的支出予以加蓋理財專用章方可報賬。
4.理財小組由3—5人組成,有權對財務中發現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對每項支出實行監督。
5.嚴格執行農監部對村組織財務公開暫行規定,每年5月1日、7月30日、10月30日,為財務公布日,公布全年的各項收支情況,一切收支都讓村民明白,並由村民監督管理。
6.凡一切須購物品,報書記、村長批准,應由專人購買。
六、計劃生育長效制度
1、根據《山西省計劃生育條例》,凡在村居住的村民及居民,必須認真履行計劃生育義務,帶頭落實計劃生育政策。
2、凡屬一胎的育齡婦女必須上環,二胎以上對象,夫婦雙方必須有一方實行結紮手術或女堵,並按照計劃生育政策規定,主動一次性交清超生子女社會撫養費。
3、凡屬計劃生育對象,未按照計劃生育政策,未採取結紮或未交清超生子女社會撫養費的,計生對象主動找村支部和村委會領導共同制定結紮期限或交款計劃,對拒不履行計劃生育政策義務的,支部村委對計生對象停止入黨、低保、入團、定補、貸款、批房、入學、升學、參保、特困、社會救濟等需鄉村兩級蓋章,證明的服務,直至履行計劃生育義務為止。
4、凡是符合計劃生育條例,辦理二胎准生證的,必須清欠。
七、社會保障落實制度
1.以民政部門文件為標準。
2.涉及特困、低保等由村民小組長提議,經支部、村委會議研究,再進行兩議會通過。
3.張榜公布,由群眾公開監督。
4.及時發放所有款項或物資。
八、水電運營管理制度
1、本村電工對村委會有一定的義務。如有事情應隨叫隨到,有事及時處理。
2、電工要經常檢查變壓器、線路,如有事故,及時處理。
3、對吃水井承包者或管理員,村委及村民要經常監督,如有送水不足,或水道出水及時反映,及時處理,確保吃水。
4、農田機井,在有條件的情況下,要重新承包。如沒有,要健全合同,確保村民農田用水。
5、對機井水費價格,村委會統一規定,承包者不得向群眾隨意要取。
6、村民要愛護地內水道,嚴格保護,如有意破壞者,要嚴格處理。
7、如農田水道有壞,承包機井者應協同村民組長及村民及時修理,確保正常澆地。
九、尊師重教,尊老愛幼獎勵制度
1、每年“六一”和教師節,要做好對學校、學生和老師的慰問工作,並要制定一定的獎勵制度。
2、對每年考入高等學院的學生要實行獎勵扶助政策。
3、每年年底要對60歲以上老人進行慰問。
十、治安保衛工作制度
1、治保會調委會系在支部村委領導下進行工作,治保人員在工作中必須無條件服從支部村委的領導和指揮,經常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增強自身素質和責任感,始終和支部村委保持一致,完成支部村委交給的各項任務。
2、保衛人員要自覺配合好支部村委的各項工作,對妨害支部村委領導工作的,無理干擾威脅領導工作的一切違法行為要及時趕到現場進行強力制止,如有聞風不動者調離治保會。
3、治保人員要團結一致,互相配合嚴守秘密,堅持機智靈活敢說敢幹,清正的工作作風,勇於同壞人壞事做鬥爭,維護好支部村委的尊嚴和村內的秩序,保證人畜的安全。
4、如支部和村委下達任務或治保會需執行緊急任務召開會議時在下達通知10分鐘內必須到達指定地點。
5、治保人員對本片的街道衛生要嚴格管理,使街道暢通無阻,自覺行使好自己的職責和權利,保證集體利益和群眾利益不受損失,確保我村的文明村形象。
6、治保人員要自覺執行治保會制度和外出請假制度。不得私自外出和影響公務。否則兩次違紀者按自行退出治保會執行。
7、保衛人員對本片的民事糾紛,要主動自行解決,堅持做到公事公辦,公正廉潔的工作作風,確保本片的治安穩定,如發現案情及時上報上級領導。
8、治保人員在年底要向支部村委做一次自身全年總結彙報支部村委審定。
9、以上制度從即日起執行。全體治保人員要自覺執行,為維護我村的治安穩定和文明村的良好形象,維護支部村委的尊嚴,確保我村的治安穩定,村風村容得良好形象,盡到自己的責任和義務,用實踐行動完成支部村委和全村人民賦予自己的光榮使命。
王炳先,1934年生,東郭村人。出身貧寒,12歲時就到太原當勞工。1950年11月,參加中國人民志願軍赴朝作戰。1957年9月,因傷殘轉業到長治鋼廠工作。1961年返鄉。之後,連續擔任生產隊隊長、大隊長、大隊黨支部書記等職。1977年,調岳壁公社農機站任站長。1980年春,村裡17名黨員聯名要其回大隊任黨支部書記。上任后,首先將過去大隊經營不善的土地、果園、機械廠、木業社、粉坊等都承包給了家庭或個人,為全縣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之先。在承包中,村裡有一片條件較差的果園張榜后20多天無人投標,炳先借上親友的錢,在大隊原定承包上交額1.4萬元的基礎上,又主動增加了2000元,揭榜承包。經過盡心管理,到1983年,王炳先一家三年純收人6.8萬元。全村人均收入增加到500元,比1979年增長了3倍。王拿出資金1.3萬元,為村裡建學校、築渠道、贍養五保老人、扶助烈軍屬等。同年,被中共晉中地委、行署命名“優秀共產黨員”,被省軍區命名為“模範民兵連指導員”,並為其榮記一等功。1984年,王主動讓出自己承包的果園,並把黨支部書記職位也讓賢給年輕黨員,然後組織起村裡的泥木匠,高薪聘請了5名工程技術人員和7名工段長,帶領200多名家庭困難的年輕人,組建起建築工程隊,到太原、榆次等地承攬工程。同年,中共晉中地委、行署命名其“優秀企業家”,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為其頒贈“先進退伍軍人”獎章。到1987年,共計完成400多萬元的建築工程。王炳先致富后,保持了勤儉樸實、艱苦奮鬥的本色。當他了解到本縣一些貧困山區群眾溫飽問題還未得到解決時,決心放棄建築業,到山區開發荒山,扶貧致富。把開發扶貧點定在了最貧窮的小山莊--南依澗鄉圪塔村,並將戶口一同遷往。此後,投資50多萬元,為村裡開大路、通電源、修高灌、築水池、安廣播,綠化荒山1080畝,栽植果樹8000餘株。《山西日報》為此發表了《炳先敢為天下先》的長篇通訊。當年底,全村人均收入達到500元。王炳先被《山西日報》選定為十大新聞人物之一。次年5月,被山西省人民政府授予“特級勞動模範”稱號。9月,榮獲國務院授予“全國勞動模範”稱號。10月1日,與國家領導人一起在天安門城樓上參加了國慶觀禮。之後幾年,一直紮根深山,帶領圪塔村群眾治窮致富,共奔小康。到1996年,圪塔村村民人均收入已突破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