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岩市公務員局
龍岩市公務員局
龍岩市公務員局是龍岩市人民政府綜合管理全市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職能部門,正處級,位於龍岩市龍岩大道1號龍岩市行政中心辦公樓8層,現任黨組書記、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現有內設科室9個,機關黨組織1個,直屬事業單位4個,工作人員共35人。
目錄
主要職能
(一)負責人才資源開發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人事人才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定全市人事人才政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指導和協調人事人才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綜合管理人才儲備工作。
(二)綜合管理政府公務員和政府系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貫徹實施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管理的政策法規,負責擬訂相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行政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非領導職數的管理;負責制定全市政府公務員考錄、培訓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貫徹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綜合管理職稱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組織實施博士后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青年專業人才選拔、推薦和管理工作。
(四)綜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貫徹實施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並結合實際擬訂相關配套制度;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五)綜合管理人才流動和引進工作。負責擬訂全市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交流調配政策;負責擬訂、指導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組織實施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高層次人才引進的政策;綜合管理出國留學人員來岩工作;監督管理人才市場。
(六)綜合管理引進海外智力工作。負責擬訂全市引進海外智力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引進海外人才智力項目、出國(境)培訓項目及其專項經費;承擔全市外國專家管理服務工作;受理審核在龍岩市中等以下教育機構聘請外國專家單位資格認可申請。
(七)牽頭擬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負責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離校后的就業指導、管理和服務工作。
(八)綜合管理全市機關和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工作。貫徹實施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退休政策以及離休幹部的有關待遇規定;負責推進全市機關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研究制定全市機關地方性津貼補貼政策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縣(市、區)做好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九)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貫徹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管理的政策法規;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崗位考核和繼續教育工作。
(十)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懲戒工作。擬訂政府獎勵表彰制度,承擔以國家、省和市政府名義表彰人員、集體的審核推薦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和全市系統先進評選表彰活動。指導、實施政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懲戒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負責擬訂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辦法,編製安置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擬訂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的解困和維穩工作。
(十二)綜合管理和指導全市人事爭議仲裁工作;承擔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市管有關領導人員的行政任免事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