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工資計劃

勞動工資計劃

勞動工資計劃是指對企業在計劃期內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勞動消耗、勞動效率和工資水平的安排。它是年度綜合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編製成本,財務計劃的一個重要依據。編製勞動工資計劃對於企業合理組織生產經營活動,充分發揮勞動力的作用,提高勞動生產串,降低成本,落實經濟責任制,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依據和要求


(1)勞動工資計劃編製的主要依據:
企業生產計劃確定的計劃期各類人員需要量;上級主管部門關於工資獎勵制度的規定;計劃期學徒、滿師工人、晉級職工、職工增減等的人數和工資,勞動定額和定額壓縮係數等。
(2)勞動工資計劃編製的基本要求:
充分挖掘企業沼力,不斷提高勞動生產串:使生產增長幅度大於職工增加陷度,勞動生產率提高招度大於職工工資增長幅度;正確貫徹按勞分配原則,職工工資必須同企業的經營成果和個人的勞動成果相聯繫;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關係。

計劃的內容


勞動工資計劃的內容包括職工人數計劃、勞動生產串計劃和工資計劃。
職工人數計劃對計劃期職工需要量及其構成所作的全面安排。職工笛要量是指計劃期企業對基本生產工人、輔助生產工人、學徒工、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需要量的總和。職工需要量構成是指上述各類人員的數量結構。職工人數計劃是依據企業計劃年度生產任務,平均先進的勞動定額和定員等資料,經測算平衡后編製的。一放先分工種確定計劃期有定額的基本生產:工人數,再根據基本工人數的正常需要。培訓能力、機構設置和業務分工、定員標準等確定學徒工、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的人數。
基本工人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基本人工計劃數=全年生產任務計劃總工
平均每個基本工人全年有效工時
式中
全年生產任務計劃總工時=單位產品工時數×總產量
計劃超額係數
+補償廢品所消耗的工時
平均每個基本工人全年有效工時數=(全年的日曆日數-節假日數-平均每人缺勤天數)×平均工作日長度(小時)×工時利用率
職工需要量確定后,應同時編製餘缺人員的處理計劃。對需要補充的人員,應編製增人計劃。確定招聘辦法等,對超編人員則妥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