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頭

漢語詞語

工頭是漢語詞語,拼音是gōng tóu,是指帶領、監督工人勞動的人;工人領班。出自《古今小說·楊八老越國奇逢》。

詞義解釋


ɡōnɡ tóu
工頭-名詞,人稱代詞。
工頭
工頭
工頭在英文中是foreman,即帶領、監督工人勞動的人,也就是工長--工人領班;或者為taskmaster,強派工作或使別人負擔勞動的人。
漢語中,這兩個意義都存在,沒有英語細化而已。
(~兒)資本家僱用來監督工人勞動的人。也泛指指揮、帶領工人勞動的人。

概述


產物

工頭,是特殊歷史條件下的特殊“產物”。當城市發展需要大量外來務工人員,而農村剩餘勞動力迫切需要進城找工作之時,工頭作為一種滿足供求雙方需求的職業介紹,應運而生。在不少人印象中,工頭常常被視為靠榨取農民工血汗而發家致富的“剝削者”。但近年也有言論認為,“包工頭”並非拖欠民工工資的“罪魁禍首”,只是欠薪鏈條上的一個環節,而非源頭。

欠薪事件

工頭
工頭
不能否認的是“工頭”迄今為止仍然是建築勞務市場上被投訴的熱點和欠薪主體之一的事實。

資本家

資本家僱用來監督工人勞動的人。也泛指指揮、帶領工人勞動的人。新中國成立后,工人階級成了老大哥,工頭也成了惡勢力的代言被打倒。近年來,在我國沿海地區的某些工廠里,工頭似乎又有抬頭的現象。但也有言論認為,“包工頭”並非拖欠民工工資的“罪魁禍首”只是欠薪鏈條上的一個環節,而非源頭。2006年,建設部決定用3年的時間,在全國建立基本規範的建築勞務分包制度。“工頭”將被“勞工代表”所代替。

來歷


1984年建設部頒布了《關於改革建築業和基本建設管理體制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提出建立工程總承包企業的設想,確定了建築業管理層和勞務層分離的基本模式。同時引入了工程施工競爭機制,工程項目實行公開招標投標。當時一些已經成為建築工人的外來務工人員,發現自己所在單位除必需的技術骨幹外,原則上已經不再招收固定職工,而身邊出現了大量的農民工充當的“臨時建築工人”。周圍以前的老同事也已經悄然發生了分化。一部分人和以前一樣,繼續正常地工作。而另一些頭腦靈活的人開始當上“小頭頭”,平日里也不在單位,就領著幾個人,到處找一些小工程來做。於是很多人也回到老家,招收一部分老鄉帶到城市開工,小包工頭就產生了。
工頭
工頭

管理對象


工頭招收的務工人員一般都是自己的老鄉。找老鄉幹活的好處很多,一是比較容易交流,一起說家鄉話,中間的隔閡自然就減少了很多;二是說來就來說走就走,比較容易指揮,而且出什麼亂子老鄉還可以幫忙應付下;三是工資也可以拖久點,畢竟老鄉還要考慮面子問題。因為經常帶人出來干工程,這些工頭在家鄉也算是個“名人”。自己給鄉親介紹了工作,可以說是他們的領路人。有些自己帶出來的人,也慢慢變成了包工頭。

發展


早期

早期的工頭只是帶領施工隊進行“清包”工程。包工不包料,進行的只是一些項目部分的建設工作,相對利潤較低。跟隨他們的建築工人也是時少時多,大部分是自己的老鄉。工人10幾個到幾十個。到了沒活的時候,說聲人就全散夥了,基本上是一個工程一撥人。

分化

1987年,原國家計委等五部委聯合頒發《關於批准第一批推廣魯布革工程管理經驗試點企業有關問題的通知》,確立了施工管理體制改革的總目標,即有步驟地調整改組施工企業,逐步建立以智力密集型的工程總承包公司?集團為“龍頭”,以專業施工企業和農村建築隊為依託,全民與集體、總包與分包、前方與後方分工協作,互為補充,具有中國特色的工程建設企業組織結構。
包工頭群體也逐漸有了分化,有的包工頭手裡的活多的干不完,有的包工頭卻要“閑死”,有的包工頭既自己做工程,也往外“轉包”。轉包一個工程不費力,動動嘴、跑跑腿就賺個幾萬塊,能做到這樣的包工頭可以算是這行里的“大腕”。

困擾

“包工頭”將被“勞工代表”所代替。2005年元旦,中央電視台播出“包工頭”劉天會四處討工程款的報道。很多包工頭反應自己同劉天會一樣,越接近年關,越像熱鍋上的螞蟻——不是攆著發包方求爺爺告奶奶地要錢,就是被農民工攆著跑。
“墊資施工”已經成了“行風”。有些建設單位有項目要開工,沒有啟動資金,就讓很多施工單位來競爭。為了承包工程,施工單位不得不相互壓低工程價,而且還要自己墊資進行施工,不然肯定拿不到工程,因為等著墊資的多的是。“墊資”又分為“軟墊”和“硬墊”。所謂“軟墊”就是指建設單位按工程進度撥付工程款的一部分,其餘的就要靠施工單位自己墊資。“硬墊”則完全要施工單位自己掏腰包。比如建一幢大樓,等大樓主體工程完工後再撥給相應款項。施工單位要管手下民工的吃住,還有一大攤設備、材料,一天不開工,就要賠錢。所以只有不斷地接工程,不斷地墊資,又不斷地被拖欠工程款,已經成了“惡性循環”。

轉化

從2005年7月1日起,建設部開始整頓我國的建築業市場,決定用3年的時間,在全國建立基本規範的建築勞務分包制度,“包工頭”承攬分包業務基本被禁止。這一文件的出台,在某種意義上說,在中國存在了幾十年的“包工頭”將退出歷史舞台。得知此消息后,一些工頭內心又高興又失落,自己也希望能夠規範勞動力市場,不僅農民工,包工頭日子也不好過。但是今後3年時間要建立基本規範的建築勞務分包制度,包工頭承攬分包業務基本被禁止。他們的日子怎麼辦呢?於是一些工頭開始自己計劃籌備成立個勞務公司,存在了幾十年的工頭也開始由“勞工帶頭人”取而代之。

區分


包工頭包括大包工頭,各種分包的包工頭。一般來說小的包工頭,或者說分包,尤其是勞務班組分包的包工頭,其成本和收入很容易算,風險也小很多,基本上也沒有資金壓力。
大包工頭,即把一個工程項目承攬下來,然後把它把工種分包給不同的小包工頭。當大包頭,通常要組織材料、勞務隊伍、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質量監督站、安全監督站、設計院等單位打交道。其成本的內容就比較多,而且有些成本內容不好預計。像結構主體、大面積的裝修。甚至在圖紙中能找到的圖紙和說明的節點和零星工程,都可以通過計算,直接算出成本。可能這麼說,這些成本是死的,誰來做都花費差不多。可有一些就有點估計不徹底了。
小包工頭,就是承包來自大包工頭的項目,然後監督自己的小團隊按時完成。

點評


悲喜二十年“包工頭”即將謝幕。圖片來源:北京現代商報
工頭是市場不規範造成的“畸形”產物。
1992年,在廣州做包工頭起家的朱孟依在香港成立了合生創展嚴介和從一個包工頭起家,在1995年註冊了太平洋工程公司等等。昔日的包工頭成為了當下的富豪,也使得“包工頭”這個詞成為財富迅速聚集的代名詞。
如何找“中間人”,成為包工頭的“頭等大事”。這決定了包工頭能否“包”到工程。“中間人”,也是掌管一個工程項目的負責人。這些人手裡有活也有人,但是由於歸屬於正規的建築公司,一個工程項目下來能落到自己手裡的錢非常有限,所以這些“中間人”通常在選擇分包(也就是小的包工頭)和供應建築材料的公司上,選擇一些可靠的而且回扣高的公司來合作。
與此同時,農民進城務工人數也在暴漲。勞動力市場開始變得供過於求。有些開發商將工程一部分或者全部發包給一個或者幾個建築公司,而建築公司又將工程轉包給多個體包工頭,所以一個大型項目會同時有10幾個包工隊在一起施工,而這些個體包工隊一般全是掛靠在一些大的建築公司下面,只是每年繳納一定數目的管理費,沒有實質性的管轄權。於是建築單位拖欠工錢,包工頭剋扣或者拖欠農民工的工資的現象多了起來。而包工頭和農民工打架、農民工集體上訪的新聞也開始鋪天蓋地出現於各大報紙頭版,特別到了年末,這更成了熱門的輿論話題。
不能否認的是“工頭”仍然是建築勞務市場上被投訴的熱點和欠薪主體之一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