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法規

正義法規

正義法規是中世紀義大利佛羅倫薩城市共和國於1293年制定的“憲法”。規定長老會議為最高管理機關,由被稱為“肥人”的羊毛商、絲綢商、銀錢商、律師等7個大行會各選代表1人及被稱為“瘦人”的其他手工業者組成的14個小行會選出的2名代表組成。未加入行會的勞苦大眾,無任何政治權利。長老會議的首領稱“正義旗手”,兼任城市自衛軍的指揮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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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正義”一詞,在中國最早見於《荀子》:“不學問,無正義,以富利為隆,是俗人者也。”正義觀念萌於原始人的平等觀,形成於私有財產出現后的社會。不同的社會或階級的人們對“正義”有著不同的解釋: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認為,人們按自己的等級做應當做的事就是正義;基督教倫理學家則認為,肉體應當歸順於靈魂就是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