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益法
補益法
補法,又稱補益法,運用補益作用的方葯,通過補養氣血、陰陽、以達到扶佐正氣,消除虛弱目的的治療大法。臨床上虛證有氣、血、陰、陽之別,故補法應用時亦有補氣、補血、補陰、補陽以相應。臨床應用此四大補法時,一般常根據臟腑氣血陰陽虛損情況之不同,又具體設立許多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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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說:“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指出了無論形或精,凡不足者皆當以補法施治。故本法之適應證為人體臟腑氣血陰陽之諸虛勞損證。
臨床上虛證有氣、血、陰、陽之別,故補法應用時亦有補氣、補血、補陰、補陽以相應。補氣,主要適用於氣虛所致諸病;補血,主要適用於血虛所致諸病;補陰,主要適用於陰精或津液不足所致諸病;補陽,主要適用於陽虛證,尤其是心、脾、腎陽虛所致諸病。
臨床應用此四大補法時,一般常根據臟腑氣血陰陽虛損情況之不同,又具體設立許多治法。如補血養心法、補益心脾法、益氣健脾法、育陰滋腎法、滋補肝腎法、暖腎補陽法、補火溫脾法等。
補能扶正療虛,但也不能濫用。凡邪氣未退,或邪盛正虛者,均宜慎用或禁用,補能斂邪,以免造成“閉門留寇”或“誤補益疾”之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