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正萬邦之寶

敕正萬邦之寶

對外國使臣回書,對屬國或少數民族政權迴文時,即鈐此寶。

簡介


敕正萬邦之寶,清二十五寶之一,通高10.7cm,印面13×13cm。青玉質,交龍紐。
據《交泰殿寶譜》,此寶作“以誥外國”之用。璽文朱文,玉筋篆,左滿文,右漢文。

制度規定


其“以誥外國”,對外國使臣回書,對屬國或少數民族政權迴文時,即鈐此寳。

相關知識


敕正萬邦萬民,清二十五寶璽為清代乾隆皇帝指定的代表國家政權的二十五方御用國寶的總稱。
乾隆以前,御寶一般沒有規定確切的數目。乾隆初年,可稱為國家御寶之印璽已達二十九種三十九方之多,且因有關文獻的記載失實,用途不明,認識錯誤甚多,造成混亂狀況。針對這種情況,乾隆十一年(1746年),乾隆皇帝對前代皇帝御寶重新考證排次,將其總數定為二十五方,並詳細規定了各自的使用範圍。這二十五方御寶分別為:大清受命之寶、皇帝奉天之寶、大清嗣天子寶、皇帝之寶二方、天子之寶、皇帝尊親之寶、皇帝親親之寶、皇帝行寶、皇帝信寶、天子行寶、天子信寶、敬天勤民之寶、制誥之寶、敕命之寶、垂訓之寶、命德之寶、欽文之璽、表章經史之寶、巡狩天下之璽、討罪安民之寶、制馭六師之寶、敕正萬邦之寶、敕正萬民之寶、廣運之寶。重新排定后的二十五寶各有所用,集合在一起,代表了皇帝行使國家最高權力的各個方面。
乾隆十一年釐定之御寶的寶文,除青玉“皇帝之寶”為滿文篆書外,其餘全部為滿文本字和漢文篆書兩種文字。乾隆十三年,創製滿文篆法。為使御寶上的滿漢文字書體協調,乾隆皇帝特頒旨:除“大清受命之寶”、“皇帝奉天之寶”、“大清嗣天子寶”、青玉“皇帝之寶”四寶因在清入關以前就已使用,“不宜輕易”外,餘二十一寶一律改鐫,將其中的滿文本字全部改用篆書,這就是我們現在看到的二十五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