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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小型傢具
- 用以承托雙足的小型傢具
腳踏
古代小型傢具
放在炕前或椅前供墊腳用的矮木凳。
腳踏是指放在炕前或椅前供墊腳用的矮木凳。到了明代,除床榻外,坐具已很少附有腳踏。清中期以後,有多具抽屜的書案往往帶腳踏,體制寬大,只能是清式書案的附件。
明式的床前多設腳踏,羅漢床前的腳踏短而成對,架子床和拔步床前的腳踏獨一而修長,長約二尺左右,寬尺余。床上中置炕桌,炕桌兩旁坐人,兩具腳踏就放在坐人部位的床前,以備踏腳。兩具腳踏之間,多置灰斗,形如方抽屜,因中放爐灰而得名。灰斗為柴木製,多上黑漆,中有椿柱,可以在上面磕煙袋。爾後傳世既久,腳踏大多已與床分離。
腳踏原為床的附件,故形制多與床身相同,較常見的是有束腰,方材,內翻馬蹄;有的採用鼓腿彭牙的造法,無束腰直足的、有束腰帶托泥的、四面平式的都少見。
從式樣和功能區別,腳踏主要有兩種類型。
一種是帶有滾木裝置的凳面,腳踏之上,來回滾動,摩擦腳心的湧泉穴位,起按摩保健作用,可以叫保健凳,也叫“滾凳”。《長物志》說:“腳凳,以木製滾凳,長二尺,闊六寸,高如常式,中分一檔,內口空,中車圓木二根,兩頭留軸轉動,以捌拽軸,滾動往來。蓋湧泉穴精氣所生,以運動為妙。竹踏凳方面大者,也可用。”按滾凳可以活動經絡,有利血液循環,對老年多病、行動不便的人頗為相宜,可以說滾凳應是一種醫療用具。
另一種則是專為踏腳承足的,也稱腳踏、承足、擱腳凳等。由於古代居室多是磚地面,為了防止北方冬季和南方梅雨季節時,身體接觸地面會感到寒冷,故過去坐椅子或床榻,腳不是直接踩在地面上,而是放在腳踏上,而現代居室都是地板或瓷磚、地毯,不再需要隔濕隔寒的腳踏,故這一類型的腳踏已逐漸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