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購併就是買賣企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購併是調整產業結構、優化資源配置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常的操作方式是:一個企業通過直接入資購買另一企業,或通過承擔另一
企業債務而完成
購併。另一種是
槓桿式購併,即一些企業(大多是金融機構),靠舉債借貸
收購兼并其他公司,然後對被收購的公司進行分解、重組,待機轉手賣出以償還債務,並最終從購與賣的
差價中得到
利潤。后一種購併,曾風行於80年代的美國。我國目前的購併,大都是前一種意義上的購買和兼并。企業購併,能重新配置資產,使資產從小規模或無規模到大規模,從低效益或無效益進入高效益,從低質量變為高質量,從而提高購買公司的
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