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是遼寧省機構改革后新組建的單位、是遼寧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2018年11月2日,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正式掛牌成立。
2020年7月27日,榮獲“全國價格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根據《遼寧省機構改革方案》,新組建的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以及省物價局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價格壟斷執法職責,省商務廳的反壟斷相關職責等整合,組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作為省政府直屬機構。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組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作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的部門管理機構。重新組建省知識產權局,將省知識產權局的職責,以及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商標管理職責,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原產地地理標誌管理職責等整合,作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的部門管理機構。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起草市場監督管理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草案,組織實施質量強省、食品安全和標準化等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全省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各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和督辦大案要案和疑難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依授權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的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承擔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管理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
(六)負責宏觀質量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貫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註冊、備案和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立項、編號和發布等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市級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定工作。負責全省實施標準化發展戰略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負責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六)管理遼寧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遼寧省知識產權局。
(十七)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省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辦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省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后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大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促進優化營商環境。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群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知識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准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群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5、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知識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准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群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1、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中介組織管理工作的綜合協調,研究提出中介組織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擬訂促進和規範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中介組織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2、與省公安廳的有關職責分工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與省公安廳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鑒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3、與省農業農村廳的有關職責分工
(1)省農業農村廳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后,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省農業農村廳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准出、市場准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4、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
5、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生產環節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藥品批發許可、零售連鎖總部許可、網際網路銷售第三方平台備案及檢查和處罰。市縣兩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
6、與省知識產權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省知識產權局負責對商標專利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貫徹實施商標權、專利權確權和侵權判斷標準,執行商標專利執法的檢驗、鑒定和其他相關標準,建立機制,做好政策標準銜接和信息通報等工作。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
省知識產權局負責對商標專利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貫徹實施商標權、專利權確權和侵權判斷標準,執行商標專利執法的檢驗、鑒定和其他相關標準,建立機制,做好政策標準銜接和信息通報等工作。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信息、檔案、保密、保衛、信訪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政務督辦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二)綜合規劃處。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擬定市場監督管理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重要綜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並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承擔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草案,負責機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查和聽證工作。承擔依法依規設計執法程序、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四)行政審批處。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檢驗、檢測、審核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涉及其他部門的聯合審批事項。負責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五)執法稽查局。擬定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查處市場主體准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承擔大案要案和疑難案件的查處和督辦工作,承擔協調跨區域案件的查處工作。指導各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
(六)登記註冊處。擬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並指導實施。承擔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
(七)信用監督管理處。擬訂信用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省本級登記註冊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負責全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和監管系統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和“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
(八)反壟斷處。貫徹執行國家反壟斷制度措施和指南,擬訂有關反壟斷的措施、辦法。依授權負責反壟斷執法工作,對經營者集中進行反壟斷調查。指導我省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組織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工作。
(九)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處。擬訂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
(十)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處。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合同、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指導消費環境建設。
(十一)廣告監督管理處。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十二)行政審批中介機構監督管理處。擬訂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編製全省統一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指導市縣政府編製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組織指導各級審批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全省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信息管理平台建設和管理。承擔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絡工作。承擔完善全省小微企業名錄系統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全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等工作。
(十三)質量發展處。擬訂推進質量強省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質量提升活動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工作。貫徹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缺陷產品召回等制度。承辦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有關事項和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負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承擔省質量強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擬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制度,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事項管理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十五)食品安全協調處。擬訂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對有關部門和市級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分析預測並編製食品安全總體狀況報告。組織推動市、縣政府食品安全創建工作,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承擔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處。分析掌握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食鹽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負責全省酒類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處。分析掌握流通和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流通、餐飲服務、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辦法,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十八)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處。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領域安全形勢,擬訂特殊食品註冊、備案和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十九)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處。擬訂全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制定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承擔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
(二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擬訂特種設備安全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應用。
(二十一)計量處。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負責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負責制定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二十二)標準處。擬訂標準化發展戰略、規劃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地方標準(含標準樣品)的立項、編號、發布等工作,承擔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相關工作。協助組織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重大違法行為。承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工作。管理商品條碼工作。負責全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工作。
(二十三)認證監督管理處。組織實施對強制性產品認證等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對相關認證機構及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指導認證行業發展並協助查處認證違法違規行為。
(二十四)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處。負責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推動檢驗檢測資源共享工作。指導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並協助查處認可與檢驗檢測違法行為。
(二十五)新聞宣傳處。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組織指導精神文明、宣傳教育工作。
(二十六)科技和財務處。擬訂實施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提出重大科技需求,承擔相關科研攻關、技術引進、成果應用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審計、國有資產、政府採購、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專用基金及制裝管理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裝備配備工作。
(二十七)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處)。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和隊伍建設等工作。指導市場監管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外事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與人事處合署辦公。
黨組書記、局長:史鳳友
黨組成員、副局長、一級巡視員:趙強、劉升
黨組成員、副局長:代春艷、惠銀安
黨組成員,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郭雪峰
黨組成員,省紀委監委駐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劉軍義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遼寧省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事宜提請中共遼寧省委機構編製委員會審議、報省委批准。
本規定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2018年11月4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同時廢止。
本規定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2018年11月4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同時廢止。
2020年7月27日,榮獲“全國價格工作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