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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

宗教組織

基督教的基本組織,既可指基督教各派的整個組織,如基督教會、天主教會、東正教會等,也可指某一國家、某一地區或某一教堂全體基督徒的組織,如英國教會、耶路撒冷教會、某某教堂的教會等。基督教會或大公教會一詞可追溯至公元二世紀的基督徒對基督教的習慣稱呼。教會一詞和基督教會(即“基督的身體”)是相同的意思,但教會一詞的意思比較廣泛。在傳統基督教教會裡,這一詞則被借代為指會眾(這是在希臘文中的原來意思,希臘文為εκκλησια)。基督教會一詞亦可以解釋為特定的基督教的宗派,例如基督會、獨立基督教教會和北美基督教教會。早期教會是全體信徒的共同體,信徒們定期在不同的地方聚會、禮拜,由監督、長老和執事治理。隨著教會在組織形式方面的完善,教會成為以主教等教職人員為核心的組織機構。天主教在公元1054年大分裂之後,於西歐仍保持著正統教會的地位。直至十六世紀(由1517年開始)宗教改革時,才失去了在歐洲身為唯一的教會的地位。東正教與天主教同樣主張自己有相同的正統性地位,而直到現今的東正教,教會這一詞依然常用來僅指東正教的教會。

目錄

簡介


公元3世紀,亞歷山大的克萊門特和奧利金提出有形教會和無形教會的觀點。前者指在世的有組織教會,後者指天上永恆的教會。後世所稱教會,含義廣泛,既可指基督教各派的整個組織,如天主教會、東正教會、新教教會,也可指某一國家、地區或某一教堂全體基督徒的組織。在中國境內所稱教會,主要指新教教會。公元4世紀基督教神學家奧古斯丁提出,教會是上帝之城在世上的有形體現,但真正的教會是無形的,只存在於上帝的心目中。然而不少信徒認為,世上建立有形的統一教會符合耶穌的意願。20世紀初以來,歐美新教發起普世教會運動,又稱教會合一運動,其主旨就是恢復基督教會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