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毒魚

指體內含有有毒物質的長江野生鯉魚、鯰魚等

長江毒魚是指體內含有有毒物質的長江野生鯉魚、鯰魚等。在毒魚體內檢測出的有毒物質有:環境激素壬基酚和辛基酚,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全氟辛烷磺酸,汞、鉛和鎘等重金屬。

2010年徠8月25日,國際環保組織綠色和平最先在《“毒”隱於江——長江魚體內有毒有害物質調查》中報道了長江毒魚。

簡介


長江毒魚是指體內含有有毒物質的長江野生鯉魚和鯰魚。在這些魚體內檢測出了,環境激素、持續性有機污染物、重金屬等有毒物質。“環境激素”的壬基酚和辛基酚可導致雌性性早熟等性發育和生殖系統問題。2010年8月25日,國際環保組織綠色和平最先在《“毒”隱於江—長江魚體內有毒有害物質調查》中報道了長江毒魚。這一報道引起了強烈的社會反應。中科院水生所、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等權威研究機構專家認為:部分野生魚確實存在激素情況,但野生魚體內所含的“環境激素”量非常少,市民沒必要恐慌;報告聲稱對人體毒害巨大,有嘩眾取寵之嫌。
長江毒魚
長江毒魚

調查報告


眼睛
帶毒的魚眼睛渾濁,失去正常光澤,有的甚至向外鼓出。
鰓是魚的呼吸器官,大量毒物可能積蓄在這裡。有毒的魚鰓不光滑,較粗糙,呈暗紅色。
體形
受污染嚴重的魚形體不整齊,頭大尾小,脊椎彎曲,甚至畸形,還有的皮膜發黃,尾部發青。另一重要特徵是,污染魚大多鰭條鬆脆,一碰即斷,最易識別。
氣味
正常魚有魚腥味,被污染的魚則氣味異常,根據毒物的不同而呈大蒜味、氨味、煤油味、火藥味等,含酚量高的魚鰓還可能被點燃。
魚肉
壬基酚和辛基酚是洗滌劑、紡織產品和皮革塗飾中極為常見的化學原料,屬於環境激素,即可以干擾內分泌並影響性發育水平的內分泌干擾素。壬基酚和辛基酚會被魚吸收。

各地情況


南京:長江野生魚激素含量屬安全範圍
這兩天,一家國際環保組織公布的多省長江野生魚被檢測出“環境激素”的報告引起廣泛關注。南京市環保、農委等部門正式回應:長江南京段水質穩定達到飲用水三類標準,野生魚激素含量不足以危害人體健康。被國際綠色和平組織點名的城市包括重慶、武漢、南京和馬鞍山。報告稱:在這四市的野生鯉魚、鰱魚體內監測出持久性的有機污染物,以及汞、鉛、鉻等重金屬。對此,南京8條魚樣本中檢測出了南京8條魚樣本中均檢測出壬基酚、辛基酚和全氟辛烷磺酸。
對此,南京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生態室主任張哲海表示,這三種物質並不在國家標準監測範圍之列。“檢出不檢出沒有實質性意義,關鍵要看對人體健康和水的生態系統是否有害。”張哲海分析指出,污染物在魚體內由於生物積累作用會產生累計,高於水環境本身的含量,這些魚體內的毒素濃度並不高,仍然在人體可承受的範圍內。
青島淡水魚未現“環境激素”
針對目前青島市場上在售的本地鯉魚含不含有毒物質的問題,記者諮詢了青島市漁業技術推廣站張永舉站長,張站長表示,目前青島市場上的淡水魚沒有發現“環境激素”等類似物質。“我們每個季度,尤其是在水產品上市之前都會按照質量監管方案對養殖的水產品進行監督和抽查,絕對保證青島產地淡水魚的質量安全。”張站長說。此外,張站長還表示,出現問題的長江魚體內含有的有毒物質大多是因為“陸源污染”,是一些工業用水流入長江后被魚類吸收。而青島當地產的淡水魚多是室內工廠化養殖,養殖所用的水完全是地下水,所以不存在“陸源污染”問題。在談及如何避免水產品被污染時,張站長表示,主要應該從三方面入手:第一要重視水產品的養殖環境,一定要保證水源的衛生環境;第二要慎重選擇魚類的品種,挑選健康的魚苗;第三要重視養殖過程中的中間管理環節。

回應


報告發布者:
只想引起決策部門重視
武毅秀:報告中未說明吃了含有環境激素的魚類會對人體有立竿見影的危害。隨著有害物質量的不斷積累勢必會導致質變,只是早晚的問題。報告只想證明一個事實——長江游流域魚類體內含有這三種有毒物質,而非要證明每一條魚體內、每一個河段都有。《長江商報》供稿
多家研究機構專家:野生魚激素量不足以危害健康
長江商報報道日前(2010年8月),一家國際環保組織發布《“毒”隱於江——長江魚體內有毒有害物質調查》報告稱,在長江重慶、武漢、南京及馬鞍山河段的野生魚類體內,發現了對人體有害的環境激素。
中科院水生所、武漢大學、華科等權威研究機構專家昨日作出正面回應:部分野生魚確實存在激素情況,但無論是英國檢測報告,還是中科院水生所的檢測報道,其激素含量都不足以危害人體健康。

媒體觀點


當長江“毒魚”的新聞傳出后,很多人第一關心的是,長江野生魚到底能不能吃,這很怪異。難道我們對長江野生魚只剩下吃的關注嗎?有心者不妨沿著長江邊走一走,李白描繪的“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的意境還有嗎?不排除個別地段還保持著自然的風光,但更多地段正被工業污水、生活污水包圍。很多地方在加緊沿江工業布局,水泥廠、造船廠、化工廠……在給地方帶來滾滾財源的同時,也給長江帶來了滾滾濁流。在這樣的環境中,野生魚又怎麼可能獨善其身?工業文明、城市文明,竟然以犧牲生態文明為代價,讓人不禁唏噓。
《新京報》稱,魚類的悲劇在於,它的價值常常體現在人類的唇舌間。而人類的悲劇則在於,一邊在喊扼住命運的咽喉,一邊又把自己的咽喉送到別人手中。如果我們對長江野生魚的關注只剩下吃,全然忽視人類賴以生存的生態環境,終有一天,我們就真的無魚可吃了。

建議


對“長江毒魚”有關部門不能“一測了之”
食品安全問題,除部分原因是由於商業經營者的無良和利欲熏心之外,也存在很大一部分因素是環境污染和社會發展所帶來的負面影響。一些農業產品為了保證產量,出現大量農藥殘留問題,譬如去年發生的海南“毒豇豆”事件,就屬於這種情況,諸如蘇丹紅鴨蛋、洗蝦粉小龍蝦等,往往就是人為的產物。但另一部分就是間接的環境污染的產物,如上述提到的長江水產中的野生鯉魚和鯰魚體內的“有毒物質”的累積,不排除就是沿江沿岸的各類污染企業和生活污水所致。
維護食品安全是一個各國普遍面臨的嚴峻課題,有關方面必須持為民眾根本利益負責的態度,對類似的食品安全問題事件高度重視起來。首先就需要監管人員抱盡職盡責、以人為本的心態加強防範和嚴厲打擊,建立相關快速反應機制等。同時應從制度和法紀上著手,儘快改變我國滯后的食品安全檢測標準,在嚴格執行好目前《食品安全法》的同時,更應讓《食品安全法》處於時時更新狀態,而不是標準一定就是多年不變,更不是“檢測無門”。“長江毒魚”檢測報道的出台,其實再一次給我國敲響了警鐘,在當前社會飛速發展的現實之下,化學類產品的大量應用,不排除我們的環境越來越“高危”,就此,有關部門應“大有作為”。
長徠江魚是否有“環境激素”不能是個謎
如同“微小青春期”這個詞一般,“環境激素”對於大多數人都是一個陌生事物。筆者也是第一次聽說“環境激素”,查了查資料,發現網上關於“環境激素”的介紹文章並不少見。有些從標題就可以看出“環境激素”的可怕,比如《環境激素無處不在》、《性早熟發病率升高,環境激素是元兇》。
如果長江魚真的含有“環境激素”,那麼,這將是一個嚴重威脅到百姓健康的問題。當然,目前還只看到一份報告,僅憑一份報告,就斷言長江魚有“毒”,不宜食用,是草率的。更何況,這家“國際環保組織”到底是哪家環保組織,新聞中語焉不詳。讓人不解的是,新聞中指出了負責這次檢測的機構是英國埃克塞特大學的研究實驗室———長江魚樣本運往這家機構進行檢測,但卻隱匿這家國際環保組織的名稱,到底出於何種考慮,不得而知。
這家國際環保組織是個謎,但長江魚體內是否含有“環境激素”不能是個謎,筆者希望中國的研究機構迅速跟進,對長江魚進行嚴格科學的檢測。筆者更希望有關部門以事實為準繩,重在解決問題,而不是輕率闢謠。
水環境治理資金不是“唐僧肉”
據數據顯示,目前長江流域污染狀況非常嚴重,已經影響到沿江城市的飲水安全。上世紀70年代末,長江流域廢污水排放量為95億噸,本世紀初增加到將近270億噸,年均增長高達15%以上。另外,長江流域的污水處理能力有限。據統計,整個長江流域的污水處理率在7%到8%,中小城市的污水處理比例更低。令人糾結的是,一面是拯救母親河的社會呼聲,一面卻是國家歷經6年時間,治污投入資金910億元,包括長江在內的我國“三河三湖”的整體水質不僅依然較差,而且陷入投入資金再多,水治理方法及技術再推陳出新,都與水污染治理成效反差巨大的“怪圈”。
令人揪心的是,雖然我們意識到工業文明實現了人類夢想的同時,也在扼殺人類生存的土壤,但在經濟唱主角的當下,思與行顯然是斷裂的。很多地方依舊為了保持GDP的增長,為一些明顯不符合環保要求的甚至屬於嚴重污染的企業大開方便之門或者乾脆將其納入“保護名錄”。GDP貢獻高於一切,並不是一個傳說。政績觀及幹部考核機制不僅決定了官員升遷的“路徑”,更令一系列環境和生態保護工程淪為一幕幕“明修棧道暗度陳倉”。水環境治理資金也就在如此語境下,一度變成地方的“唐僧肉”,要麼虛報多領,要麼挪做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