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擴張器

皮膚擴張器

皮膚擴張術擴張器容量選擇是否正確,將直接影響到能否充分利用擴張的皮膚,能否可以按照需求覆蓋創面。擴張器的容量一般取決於需要修復的面積和可供擴張的正常皮膚的面積。

容量選擇


每修復1 cm ×1 cm 禿髮區的面積,需要擴張容量為3. 5~4. 0 ml ,面頸部擴張時修復1 cm ×1 cm 的缺損,則需要6~8 ml 的容量,軀幹和四肢介於兩者之間。同時擴張器可根據需要,過度擴張20 %。在所治療的患者中,應用的擴張器最小容量10 ml ,最大容量600 ml ,最終擴張容量分別為12 ml 、720 ml ,最小擴張面積1. 5 cm ×2 cm ,最大擴張面積10 cm ×14 cm。

皮膚擴張器的置入


位置的選擇

置入的位置將直接影響Ⅱ期手術皮瓣的形成與轉移,模擬設計擴張后所形成的轉移皮瓣的位置,以便充分利用擴張的皮膚。如在耳再造中,對殘耳較小或缺失、外耳道閉鎖者,可以殘耳為中心,連同耳前耳後皮膚同時擴張;而對保存有外耳道的先天性或外傷引起的畸形,可根據局部皮膚,選擇一個或多個部位置入擴張器,一般以耳後為中心。而在面頸部以及四肢,如果瘢痕的面積不是很大,擴張器不一定置入瘢痕的周圍,也可用較大擴張器置入到瘢痕下方,這樣當取出擴張器,切除瘢痕后,兩側可直接縫合。

切口的選擇

要根據擴張器埋置的部位而定,但應避開主要的神經和血管,並且還要顧及Ⅱ期手術時形成皮瓣的輔助切口,盡量使其相互重疊,以減少瘢痕。如果在病變的鄰近區域埋置擴張器,則切口可選擇在正常組織與病變交界處。如果在病變組織兩側均埋置擴張器,而病變組織又不太寬,可在病變組織中央做切口,向兩邊分離埋置擴張器。如果是遠位埋置,則切口可選擇在比較隱蔽的部位等(如額部擴張時做頭皮內切口,耳部擴張取發跡內切口,或選擇在Ⅱ期轉移擴張皮瓣的邊緣)。

放置層次

除頭皮擴張置入在帽狀腱膜下外,一般均置入皮下,剝離時不可過薄,層次要均勻一致,擴張器亦要展平,以防止擴張皮膚局部出現血運障礙或發生表皮以及全層皮膚壞死或破潰,這樣既影響進一步擴張,也影響Ⅱ期手術時皮瓣的設計。

注水擴張

一般選擇緩慢擴張,切口癒合后可在1. 5 、2 個月達到擴張標準,而且要遵循漸進性與規律性擴張,平均間隔3~5 天注水一次。開始時可以每次注水多些,但當皮膚有一定張力后不可操之過急,如果注水次數不規律而注入過多,均可在第2 、3 天后出現局部皮膚顏色改變,甚至表皮和部分真皮壞死。
每次注水一定要有所保留,而且不能忽視,隨著注水量的增大,重力作用也加大,局部皮膚的張力也不斷加大。
達到標準后,最好能維持4 、5 個月,但至少需維持2個月,這樣擴張后皮膚、皮下組織薄,攣縮小。
完成注水及維持時間可以根據局部皮膚的鬆弛程度,毛細血管增生程度,擴張的部位,擴張器的大小,需要修復的面積多少而不同,需視具體情況決定。如耳郭再造,擴張容量達到要求后,距Ⅰ期手術3~6個月以上,再行Ⅱ期手術,擴張已達預定容量后,間隔的時間越長,再造耳郭攣縮程度越小,局部的皮膚、皮下組織變薄,周圍皮下瘢痕組織少而軟,再造耳郭形態好。
若出現擴張皮膚血運不良,可抽出部分液體;若出現皮膚破裂或壞死,應儘早取出。如只是表皮或真皮淺層壞死、痂皮形成,可不予處理,結痂可自然脫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