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俊

江西警察學院教授

徐俊,女,1962年1月出生,本科畢業,法學學士,從事刑法、刑訴法研究。1996年擔任訴訟法、刑事法律教研室主任,2003年擔任法律系副主任。2001年取得法律副教授資格。2006年取得法律教授資格。

人物經歷


1996年擔任訴訟法、刑事法律教研室主任,2003年擔任法律系副主任。2001年取得法律副教授資格。2006年取得法律教授資格。自1988年以來,一直從事法律教學。

主講課程


先後擔任過中專、大專、本科,全省公安機關局長培訓班、警銜培訓班、刑偵大隊長培訓班、交警大隊長培訓班等各類不同層次培訓班的《刑訴法》、《刑法》和《證據學》等三門課教學。

主要貢獻


對法律學科具有系統、堅實的理論知識,在訴訟法方面有較深入的研究,能及時根據本學科領域國內外發展前沿的狀況,提出具有創見性的見解。先後在《法律科學》、《政法學刊》、《江西社會科學》、《企業經濟》、《警察天地》、《求實》、《公安科學研究》、《江西公安專科學校學報》等雜誌上發表論文16篇。主編《刑事訴訟法與行政訴訟法》(1997年江西高校出版社出版),副主編《刑事訴訟法教程》(21世紀公安高等教育系列教材.法學,2005年1月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 1999年至2004年主持江西省高校教改課題二項,即《刑事訴訟程序演示電教片的研製》和《刑事訴訟程序案例教學軟體(CAI)的研製》;1999年參加省重點人文課題《警察職務犯罪研究》一項。

獲獎記錄


獲2000年10月公安部第五屆“金盾圖書”二等獎,同年12月獲江西省第九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自1995年以來,在歷年教學質量評估中,一直名列各中隊教學評估第一名,其中在2002年教學質量評估中,名列全校第一、二名。1997年在全校青年教師課堂教學評比中,榮獲第一名,並獲得“三育人”稱號和嘉獎一次。1999年獲得校“十佳”優秀青年稱號。1998年8月和2003年9月,先後兩次,被江西省公安廳授予“全省公安系統優秀教師”稱號,並授予“三等功”兩次同時頒發《獎章證書》;2004年6月,被中共江西省公安廳直屬機關委員會授予“優秀共產黨員”稱號;2005年12月,榮獲學校首屆“教學十佳”榮譽稱號; 2006年2月17日,江西省公安廳根據《人民警察法》的有關規定,授予嘉獎一次並頒發《嘉獎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