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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寶林
河北露露原董事長
王寶林,1938年出生,中共黨員,大專學歷,高級經濟師,天津科技大學名譽教授,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原承德市罐頭食品廠廠長、河北露露企業集團公司董事長。
1984年他擔任原承德市罐頭食品廠廠長;1993年他擔任河北露露企業集團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1996年他擔任露露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隨後在1997 年至 2010 年擔任承德露露董事長職務。
,擔承市罐食品廠廠;
,擔河北露露企業集團司董兼;
,擔露露集團限責司董兼;
1997年10月,他被選為河北露露企業集團第一屆董事長;
2000年10月當選為公司第二屆董事長;
1998年-2009年,連任河北露露企業集團董事長職位,為公司時任法定代表人;
2003年10月當選為公司第三屆董事長。
2010年,他卸任河北露露企業集團董事長職位。
王寶林擔任承德露露董事長
2003年,他當選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
王寶林當選人大代表
先後榮獲“中國飲料工業突出貢獻獎”、“河北省輕工優秀企業家”、“河北省勞動模範”、“河北省優秀經營管理者”稱號,1997年獲振興承德特別獎。
2003年被評為國家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
2011年,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告稱,承德露露與關聯方露露集團簽署涉及“露露”商標的重大合同,既未按照關聯交易相關規定履行必要的審議批准程序,也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露露股份時任董事長王寶林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違反了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2006年修訂)》第3.1.4條、第3.1.5條和《股票上市規則(2008年修訂)》第1.4條、第3.1.5條、第3.1.6條的規定,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鑒於王寶林的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交易所決定對王寶林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此外,對於王寶林的上述違規行為和給予的上述處分,深交所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2020年4月6日,承德露露披露,公司起訴前任董事長王寶林、前任董事兼總經理王秋敏等與公司有關的糾紛一案已被受理。承德露露稱,二被告在職期間以承德露露的名義,與霖霖集團、汕頭露露等秘密簽署《備忘錄》、《補充備忘錄》等關聯交易合同,向霖霖集團轉讓其持有的汕頭露露公司51%股權。此外,二被告還擅自授予汕頭露露有關“露露”無限期的商標、專利許可使用權等。
王寶林出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