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篩選
基因篩選
基因篩選指的是利用基因技術對未生嬰兒或新生嬰兒進行基因測試,達到最佳效果,以保證不會患上重大遺傳性疾病的新技術。
世界科學報道(tech.icxo.com)訊 據外電報道,在美國,過去有家族遺傳病史的夫妻往往不敢要孩子,因為害怕會把疾病遺傳給下一代。隨著基因診斷技術的發展,這些父母生育健康寶寶的希望已成為現實。
佩妮·奎恩屬於乳腺癌高發人群,她外婆34歲時就因乳腺癌去世了,她的母親也是乳腺癌患者,並在手術后多次複發。經基因檢測,奎恩本人也攜帶有遺傳性乳腺癌的變異基因,如果奎恩生下女兒,孩子今後患上乳腺癌的幾率將高達80%。為了寶寶能夠健康成長,奎恩選擇了可以對胚胎進行人工干預的試管嬰兒技術。
首先,醫生藉助基因診斷技術對奎恩夫婦通過體外受精孕育的胚胎進行了癌症基因測試,然後將沒有受到基因變異影響的胚胎植入奎恩的子宮。兒子奧斯汀就是她第一次嘗試基因篩選后的結晶,奧斯汀的健康快樂讓她再次使用同樣的方法受孕,她將生下一對雙胞胎。
其實,相關的基因診斷技術1989年就已經開發成功,但因涉及篩選胚胎問題,引起了一些倫理上的爭議,這一技術的應用因而一直受到嚴格限制。自從新舊千年之人類基因組圖譜獲得根本性的突破后,有關基因診斷、基因治療的前景便被科學家們描繪得非常誘人。有人更是提出了在廣大居民中實行基因篩檢的設想,認為這樣可以獲得全新的生命信息,揭示疾病的奧秘,闡明人類進化、種族血緣、衰老等生命現象本質的金鑰匙,並為改造和提高人類種群素質奠定良好的基礎。
但也有不少人對此提出了尖銳的反對意見,認為這一做法在倫理學上是有悖於人權自由的,在生物學上是缺少可靠依據的,這一做法本身就潛伏著極大的危險性。
第一,每個人的基因信息都應看成是自己的隱私,而基因篩選等於是把這種隱私信息公開化,給當事人帶來許多不便。譬如當一個人帶有重大疾病遺傳基因的信息暴露之後,他無論是在尋求配偶還是在就業、保險方面都將遭遇冷落和歧視,這樣做難道不是在剝奪他的正常生存權利么?
第二,篩選出的基因缺陷究竟是否應該糾正,是否強制那些帶有嚴重基因缺陷的人不許生育?這是擺在基因篩檢結果面前的一個現實問題。如果不予糾正,聽任其自然發展,那麼篩基因篩檢又有何意義?如果強行限制,強行矯正,那麼這種做法跟希特勒法西斯的種族清洗又有何區別?
第三,從倫理學標準看來,對胎兒進行基因篩檢如果發現嚴重問題是可以允許流產的,可如果基因檢測因為設備、技術或人為疏忽等原因出現誤差,導致正常胎兒被流產,這一損失又該由誰負責?
第四,基因篩選結果將給當事人帶來相當的心理壓力,影響他們的生活質量。而從人的天賦生命權利而言,只要是人,就有權利活在這個世界上,就不應有貴賤高低之分,更不應因為身體健康問題受歧視。更何況,世界是豐富多彩的,生物基因是多種多樣的,即使是疾病基因,也只能通過自然淘汰自然選擇的過程來取捨。截止2015年的科學水平而言,單憑人的想法和知識水平來決定基因的生存權利還為時過早矣!
所以,至少在短時間內,基因篩選既不現實也不必要,我們不能因為片面追求科技的進步而違反起碼的人道主義精神,更不應打著基因矯正的旗號隨意剝奪一個人的基本人權和生命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