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回報
華夏回報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名稱:華夏回報證券投資基金,基金投資目標:盡量避免基金資產損失,追求每年較高的絕對回報。基金投資策略:正確判斷市場走勢,合理配置股票和債券等投資工具的比例,準確選擇具有投資價值的股票品種和債券品種進行投資,可以在盡量避免基金資產損失的前提下實現基金每年較高的絕對回報。
基金簡稱:華夏回報
基金代碼:002001(前端收費模式);002002(後端收費模式)
基金運作方式:契約型開放式5、基金合同生效日:2003年9月5日
報告期末基金份額總額:1,783,003,601.32份
基金合同存續期:不定期
華夏回報
業績比較基準:本基金業績比較基準為絕對回報標準,為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風險收益特徵:本基金在證券投資基金中屬於中等風險的品種,其長期平均的預期收益和風險高於債券基金,低於股票基金。
1、法定名稱: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3、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4、郵政編碼:100818
信息披露事宜
1、信息披露報紙名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
2、基金半年度報告置備地點:本報告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的住所有置備,投資者可要求查閱、複製。
1、基金管理人名稱: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CHINA ASSET MANAGEMENT CO.,LTD.2、註冊地址:北京市順義區天竺空港工業區A區
3、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3號通泰大廈B座8層
4、郵政編碼:100032
1、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名稱: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註冊地址:北京市順義區天竺空港工業區A區
3、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3號通泰大廈B座8層
1.每份基金單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基金當年收益先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后,方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3.如果基金投資當期出現凈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單位凈值不能低於面值。
5.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會計年度結束后的4個月內完成。在已實現收益水平超過業績比較基準利率時,本基金可進行收益分配。
7.除非基金持有人辦理了選擇分紅方式為取得現金的手續,否則其持有本基金基金單位的默認分紅方式為紅利再投資。
1.本基金投資於股票、債券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總值的80%;
2.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的股票,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3.本基金與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得超過該證券的10%;
4.本基金投資於國家債券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凈值的20%;
5.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對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本基金在成立后三個月內達到上述規定的投資比例。
7.因基金規模或市場變化等原因導致投資組合超出上述規定不在限制之內,但基金管理人應在合理期限內進行調整,以達到上述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