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洗

受洗

受徠洗是一個宗教用詞或信仰用詞,指於有基督信仰的人的一種儀式,其意表明,該人對基督信仰清楚並相信所信的,再則願意從世界里分別出來。歸入基督。

宗教含義


以至認為基督在他裡面,他也在基督裡面。受洗一詞在基督教經典的《新舊約全書》即《聖經》中的馬可福音16章:16節中出現: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洗禮有點水禮和浸禮兩種,但關於洗禮的形式常常引來爭議。例如浸信會堅信要使用浸禮,認為所有使用點水禮的教會皆不符合聖經教導。理由是聖經中的“受洗”原意應為“受浸”,而其他教派主張不拘形式,特別是從使徒行傳和保羅書信分析很可能保羅曾為人受點水禮。而公誼派則不主張任何形式,故不設洗禮。但大多數教派都強調洗禮是作為向基督表決心愿意受洗歸主的表示。
在個別教會,受洗之後的人再次參加信仰活動的時候,女性(被稱為姊妹)需戴上黑色小帽子,表明是服權柄的記號。男性(被稱為弟兄)不需要,不論男女都參加主日即星期天的記念耶穌受苦,受死,復活的活動,並領受無酵餅(喻表耶穌的肉)葡萄汁(喻表耶穌的血)作為記念。通常只有受洗之後的基督徒才可領受聖餐。

儀式喻意


按教會的通常觀點,點水禮和浸禮的效果並無差別,不存在哪個正確哪個錯誤,也不存在哪個的效果更好哪個的效果更差。基於種種原因,在中國大陸的教堂內受洗,通常是選擇點水禮。

內容


馬可福音 16: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這樣看來,信基督是首先的,洗禮也是必要的。
徠聖經中,羅馬書 10:9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 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

程序大綱


受洗儀式中的主要部份,是施行洗禮者在領洗者的頭上倒水,同時念以下的經文:“某某,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你授洗。”自教會初期直到十四世紀,付洗的方式通常是讓受洗者全身浸入水中,只有頭部露出水面,然後主持洗禮者使受洗者的頭,浸在水中三次,同時念以上的經文。這叫做“浸水式”洗禮。這浸水式洗禮所象徵的“洗潔、死亡、復生”等意義,雖然比較明顯,卻有許多不便之處,所以教會內多取用注水式的付洗方法。一般而言,付洗者為神職人員,但在緊急情況下,如為願意接受洗禮的臨死者,只要依照耶穌所定的主要付洗部份,任何人都可以付洗。依照現時慣用的方法,各堂區多數選擇在每年復活節前夕,為成人慕道者舉行洗禮。這是按照教會的年節,配合禮節的意義而定下來的。復活節是紀念耶穌從死亡中復活,重獲新生的日子。慕道者受洗是與基督一齊,從死亡進入永生的日子。所以,選擇在復活節之夜受洗,是最適合不過的好日子。復活前夕的洗禮程序大綱略述如下:
1. 祝聖新火及蠟燭:象徵基督是我們的光。2. 遊行禮:象徵基督徒團體接納基督的光。3. 逾越節報導:以歌詠宣布基督復活。4. 聖道禮儀:記述耶穌復活是天父救恩歷史的高峰。5. 諸聖禱文:所有聖徒生者死者,同在基督內慶祝基督的勝利。6. 祝聖清水:慕道者藉水和聖神獲新生。7. 棄絕罪惡:表示脫離黑暗。8. 宣認信仰:願意進入光明,接受基督。9. 洗禮:表示與基督同亮,然後進入永生。10. 授白衣:象徵在接受洗禮時穿上耶穌基督。11. 授蠟燭:象徵願意接受基督之光,同時也要與別人分享這光。12. 領堅振:領受天主聖神。(另有專文討論)13. 繼續感恩祭禮儀--領聖體聖血:與基督真實、圓滿地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