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折舊總額

固定資產折舊總額

固定資產折舊總額是指固定資產在整個預計使用年限內總共應計提和折舊總額。

目錄

正文


組成因素
固定資產折舊總額=原始價值-預計殘值收入+預計清理費用
固定資產折舊總額的組成因素:
〔1〕原始價值。為計提折舊的基數。
〔2〕預計殘值收入。殘值是固定資產清理時,拆卸下來的零件、器材、殘料等殘餘價值
〔3〕預計清理費用。清理費用是指使用固定資產的一種必要追加費用。因此,也應事先預計,在計算折舊時,由使用期間的成本、費用負擔。
〔4〕預計使用年限和折舊方法。預計使用年限實質上就是預計固定資產的潛在功能。
由於在固定資產管理上,人們用可供使用的時間來衡量它的功能大小,計算它的功能持續時間的長短,因此在計算折舊時,通常把潛在的功能折算為使用年限。根據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對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折舊方法等由企業根據本企業具體情況自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