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余值

資產余值

資產余值 (Future Value)又譯作金融殘值,是在租期結束時,未能實現未回收本金部分加上該值在整個租賃期間產生的應收利益,在合同中預留出來的未來值。金融殘值是承租人留購設備作價的基礎,或承租人進行續租時作為續租的本金,也是計算最低收款或最低付款額的基礎之一。

概念


資產余值是指在租賃開始日估計的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為了促使承租人謹慎地使用租賃資產,盡量減少出租人自身風險和損失,租賃協議有時要求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對租賃資產的余值進行擔保,此時擔保余值是針對承租人而言的。除此之外,擔保人還可能與承租人和出租人均無關、但在財務上有能力擔保的第三方,如擔保公司,此時的擔保余值是針對出租人而言的。

案例


例:租賃成本1000萬,租賃利息假設500萬,則出租方租期共應得本利和1500萬。如租金總額定為1500萬,則出租人財務已達到,期滿資產無償轉移給承租人;如租金總額1300萬,則差額200萬即為資產余值,期滿資產不轉移給承租人,出租人利用收回的資產設法補足200萬的財務差額。
補足的方法具體有:
1.續租,續租租金包括200萬及其後的利息,因本金變低,續租期各期租金會低於前面的租期,即所謂優惠續租;
2.收回租賃資產另外出租或變賣,這部分財務風險的處理方法又分三種:
A.收回后不能肯定達成財務目的時,風險由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擔保;
B.收回后不能肯定達成財務目的時,風險由出租人找獨立第三方擔保;
C.收回后肯定能達成財務目的時,無擔保,形成未擔保余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