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合同

自身不能獨立存在的合同

從合同:必須以他種合同的存在為前提,自身不能獨立存在的合同。(隨借貸合同而設立的抵押、質押擔保合同)

根據合同相互間的主從關係,可以將合同分為主合同與從合同。所謂從合同,就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為存在前提的合同,例如,保證合同相對於主債務合同而言為從合同。由於從合同要依賴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從合同又被稱為"附屬合同"。

從合同的特點


從合同的主要特點在於其從屬性,即它不能獨立存在,必須以主合同的存在並生效為前提。
這種從屬性主要表現如下:
1、成立的從屬性:從合同的成立以主合同的成立為前提。
2、消滅的從屬性:主合同消滅,從合同當然消滅。
3、處分的從屬性:當事人對主合同的處分,如無特別規定其效力及於從合同。

從合同示例


保證合同、定金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相對於主債務合同而言即為從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