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價格招標
單一價格招標
荷蘭式招標又稱單一價格招標,是指按照投標人所報買價自高向低(或者利率、利差由低而高)的順序中標,直至滿足預定發行額為止,中標的承銷機構以相同的價格(所有中標價格中的最低價格)來認購中標的國債數額。荷蘭式招標是以所有投標者的最低中標價格作為最終中標價格,全體中標者的中標價格是單一的。標的為利率時,最高中標利率為當期國債的票面利率;標的為利差時,最高中標利差為當期國債的基本利差;標的為價格時,最低中標價格為當期國債的承銷價格。
(1)以價格為標的的荷蘭式招標,即以募滿發行額為止所有投標商的最低中標價格作為最後中標價格,全體中標商的中標價格是單一的。
(2)以繳款期為標的的荷蘭式招標,即以募滿發行額為止的中標商的最遲繳款日期作為全體中標商的最終繳款日期,所有中標商的繳款日期是相同的。
(3)以收益率為標的的荷蘭式招標,即以募滿發行額為止的中標商最高收益率作為全體中標商的最終收益率,所有中標商的認購成本是相同的。
美國式招標和荷蘭式招標作為債券招標發行的兩種主要方式,直接的區別在於中標價格的形成模式。進一步看,對中標的承銷商而言,美國式招標形成的是差異的中標價格,也稱多重價格招標,即中標人以各自的投標利率為最終中標利率;荷蘭式招標則是單一價格招標,即所有中標人均以同一利率作為中標利率。兩者的有效投標均以收益率由低到高的累加方式截止於招標發行量。美國式招標和荷蘭式招標,作為兩種被廣泛運用且最基本、最典型的招標方式,成為招標方式分析的主要類型選擇。
一般認為,就引導投標人報價方面,美國式最高、荷蘭式最低。實際情況往往比較複雜,美國式或荷蘭式究竟在當前的招標發行中起到怎樣的作用,必須具體分析。
國內債券發行市場的實際運行表明,債券發行時所處的市場環境、機構投資者群體的結構特徵、機構屬性、投資者的職業素質、投資者的投標動機及發行的債券品種等因素,均可能對中標結果構成一定的影響。這些因素又與不同的招標方式結合,會生成有所差異的中標結果,從而影響發行成本。例如,在市場流動性充裕或過剩、利率持續走低的多頭環境中,機構投資者(特別是某些大行)存在著較強的流動性管理的壓力,由於投標人偏重完成投標量,此時選擇荷蘭式招標方式發行債券,就會引導投標人淡化對利率的考量,激活群體行為的羊群效應,有促進投標人報低投標利率的作用。市場曾發生過15年期國債的中標利率尚不及二級市場上剩餘期限為6年的國債到期收益率,甚至還低於5年期銀行存款利率的案例。
試想,上述情形中若選擇的是美國式招標方式,會有什麼不同呢?顯然,美國式招標有引發投標人對中標收益率競價博奕的作用,特別是當投標人所在機構有相應的內部考核機制,或投標人自身職業追求較高時,投標人勢必會考慮自身中標收益率相對其他投標人的水平,這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約投標的盲目性,從而增加理性成分。如此,群體行為的羊群效應會明顯降低,中標結果不太可能大幅偏離市場利率水平。
世界上實行招標發行的國家大部分採取的是多種價格的招標方式。但有採用單一價格招標的趨勢,如美國就從90年代初期開始試行此方法。雖然招標理論是支持單一價格招標方式的,但實踐過程中該方式並未體現出特別的優勢。因此兩種方式沒有絕對的優劣。在不同的市場環境下,資金供需關係、市場參與人的結構和承銷能力、市場特性等不同,根據發行人的要求,可以靈活使用這兩種方式。實際上我國早在1995年就已經試行多種價格方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