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行政區

東北區、華北區、華東區、中南區、西北區、西南區

徠六大行政區是新中國建國之初,中共中央通過軍事佔領的辦法,全面掌管新佔領區黨政軍民大權。隨後,全國被劃分為東北、華北、華東、中南、西北、西南六大行政區,實行黨政軍一體化管理。但沒過多久,六大行政區即被撤銷。

簡介


六大行政區包括東北區、華北區、華東區、中南區、西北區、西南區六個大區。

發展


1949年10月至1954年6月,我國曾在省以上設置過大行政區建制,中央人民政府授權各大行政區人民政府或軍政委員會對其所轄的省市區實施領導和監督。包括東北、華北、西北、華東、中南和西南六個大行政區。
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控制了東北、華北、中原地區,並重新劃定了行政區域。
西北、華東、中南和西南四個大行政區都包含了解決邊境問題和民族問題的用意,吸納了大量少數民族幹部。
1952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19次會議通過《關於改變大行政區人民政府(軍政委員會)機構與任務的決定》,決定指出大行政區人民政府(軍政委員會)的機構與任務應予改變。大行政區人民政府或軍政委員會一律改為行政委員會。
1952年底,中共認為“即將結束國家經濟的恢復和改建工作”,需要調整與增設中央機構、減少政權層次,以“開始全國大規模的有計劃的經濟建設與文化建設”之時,對大行政區進行了調整,並於1954年廢除了大行政區的建制。
1961年1月14日,中共八屆九中全會召開,全會批准成立東北、華北、華東、中南、西南、西北 六個中央局(中共中央地方局),代表中央分別加強對各省、市、自治區黨委的領導。其中,陶鑄擔任中南局第一書記、宋任窮擔任東北局第一書記、李井泉擔任西南局第一書記、劉瀾濤擔任西北局第一書記、李雪峰擔任華北局第一書記、柯慶施擔任華東局第一書記。

編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和 行政區劃代碼,前1、2數字錶示所在省份的代碼; 華北區以"1"開頭,內蒙-15; 東北區以"2"開頭,遼-21; 華東區以"3"開頭,魯-37; 中南區以"4"開頭,瓊-46; 西南區以"5"開頭,藏-54; 西北區以"6"開頭。
華北地區:北京市|110000,天津市|120000,河北省|130000,山西省|140000,內蒙古自治區|150000
東北地區:遼寧省|210000,吉林省|220000,黑龍江省|230000
華東地區:上海市|310000,江蘇省|320000,浙江省|330000,安徽省|340000,福建省|350000,江西省|360000,山東省|370000,台灣省(886)|830000
中南地區:
華中地區 :河南省|410000,湖北省|420000,湖南省|430000
華南地區 :廣東省|440000,廣西壯族自治區|450000,海南省|460000,香港特別行政區(852)|810000,澳門特別行政區(853)|820000
西南地區:四川省|510000,貴州省|520000,雲南省|530000,西藏自治區|540000,重慶市|500000
西北地區:陝西省|610000,甘肅省|620000,青海省|630000,寧夏回族自治區|640000,新疆維吾爾自治區|650000

區號


全國電話國內長途區號就形成按區域編號布局,可以看出其中明顯的規律:
首都北京:1(010)
直轄市:上海:21(021),直轄市天津:22(022),直轄市重慶:23(023)
華北區(3字頭)——大區交換中心:2 3(北京兼任,空缺的23給了重慶直轄市)
河北省交換中心(石家莊311)及地區交換中心: 31×、33× 河北省縣交換中心:32××、34××
山西省交換中心(太原351)及地區交換中心: 35× 山西省縣交換中心:36××
河南省交換中心(鄭州371)及地區交換中心: 37×、39× 河南省縣交換中心:38××、30××
東北區(4字頭)——大區交換中心瀋陽:2 4
遼寧省交換中心(瀋陽兼)及地區交換中心: 41× 遼寧省縣交換中心:42××
吉林省交換中心(長春431)及地區交換中心: 43× 吉林省縣交換中心:44××
黑龍江省交換中心(哈爾濱451)及地區交換中心: 45× 黑龍江省縣交換中心:46××
內蒙古自治區交換中心(呼和浩特471)及地區交換中心: 47× 內蒙古縣(旗)交換中心:48××
華東區(5字頭)——大區交換中心南京:2 5
江蘇省交換中心(南京兼)及地區交換中心: 51× 江蘇省縣交換中心:52××
山東省交換中心(濟南531)及地區交換中心: 53× 山東省縣交換中心:54××
安徽省交換中心(合肥551)及地區交換中心: 55× 安徽省縣交換中心:56××
浙江省交換中心(杭州571)及地區交換中心: 57× 浙江省縣交換中心:58××
福建省交換中心(福州591)及地區交換中心: 59× 福建省縣交換中心:50××
預留台灣區——大區交換中心台北:2 6
台灣省交換中心(台北)及地區交換中心: 61× 台灣省縣交換中心:62××
原來空缺的號碼資源除預留台灣省外,作為填補號碼資源空缺使用,63×以後號碼出現在山東、雲南、廣東的區號里
中南區(7字頭)
華中區——大區交換中心武漢:2 7
湖北省交換中心(武漢兼)及地區交換中心: 71× 湖北省縣交換中心:72××
湖南省交換中心(長沙731)及地區交換中心: 73× 湖南省縣交換中心:74××
江西省交換中心(南昌791)及地區交換中心: 79× 江西省縣交換中心:70××
華南區——大區交換中心廣州:20
廣東省交換中心(廣州兼)及地區交換中心: 75× 廣東省縣交換中心:76××
廣西壯族自治區交換中心(南寧771)及地區交換中心: 77× 廣西壯族自治區縣交換中心:78××
海南省成立后使用西藏區號剩餘的898
西南區(8字頭)——大區交換中心成都:2 8
四川省交換中心(成都兼)及地區交換中心:81×、83× 四川省縣交換中心:82××、84××
貴州省交換中心(貴陽851)及地區交換中心: 85× 貴州省縣交換中心:86××
雲南省交換中心(昆明871)及地區交換中心: 87× 雲南省縣交換中心:88××
西藏自徠治區交換中心(拉薩891)及地區交換中心: 89× 西藏自治區縣交換中心:80××
西北區(9字頭)——大區交換中心西安:2 9
陝西省交換中心(西安兼)及地區交換中心: 91× 陝西省縣交換中心:92××
甘肅省交換中心(蘭州931)及地區交換中心: 93× 甘肅省縣交換中心:94××
寧夏回族自治區交換中心(銀川951)及地區交換中心: 95× 寧夏回族自治區縣交換中心:96××
青海省交換中心(西寧971)及地區交換中心: 97× 青海省縣交換中心:98××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換中心(烏魯木齊991)及地區交換中心: 99× 新疆縣交換中心:90××

設立


設立之初

六大行政區(1953年)
六大行政區(1953年)
建國之初,對地方軍政機構設置,中共中央不能不在一定程度上遷就於各大根據地和各大野戰軍,亦即各大山頭客觀存在的現實狀況。正是在這一基礎上,開始時實行了大行政區的管理體制。全國劃分為東北、華北、華東、中南、西北、西南 六大行政區,除華北人民政府併入中央外,其他五個大行政區都設有大區一級的行政機構。

中南區

一九五三年全國省級行政區一覽
一九五三年全國省級行政區一覽
中南區:在六大區里,中央局書記、軍區司令員和軍政委員會主席,即黨政軍一把手一肩挑的,有三位。如中南局第一書記、中南軍政委員會主席、中南軍區司令員都由林彪一人擔任。

東北區

東北區:東北局第一書記、東北人民政府主席、東北軍區司令員都由高崗擔任。

西北區

西北區:西北局第一書記、西北軍政委員會主席、西北軍區司令員都由彭德懷擔任。

華東區

華東區:其他如華東、西南,也基本上是黨政軍一體。華東局第一書記、華東軍政委員會主席、華東軍區政委為饒漱石,陳毅為軍區司令員。

西南區

西南區:西南軍政委員會主席、西南軍區司令員為劉伯承,西南局第一書記為鄧小平。

華北區

華北區:只有華北區的情況稍微特殊一些,如1949年建國前後,華北人民政府主席為董必武,華北局第一書記一度由劉少奇兼任,后才交予薄一波,華北軍區司令員則為聶榮臻。
但無論如何,經過這樣一種設置后,各大區軍政權力機關,實際上從一開始就是牢牢地控制在中共中央派出機構,即各中央局的領導之下的。
當然,對軍事行動及其建政需要的這種遷就,不可能長期持續下去。
彭德懷受命擔任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離開了西北地區;劉伯承則主動要求去籌建陸軍大學(即後來的軍事學院),離開了西南地區。林彪將原四野主力交給彭德懷帶去了朝鮮,自己以治病為理由去了蘇聯;聶榮臻被任命為代總參謀長,入住中南海,協助軍委處理全軍軍事作戰事務,無暇多顧華北軍區的工作。
於是,建國不過一年時間,六大軍區司令員中,三位最具軍事才能的將領均脫離了自己的軍隊和地盤。聶榮臻雖仍兼任華北軍區司令員職務,其實也離開軍區的具體工作了。

撤銷


將各大區主要軍事將領調開,還不足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毛澤東從1952年開始,陸續通過各種辦法,把各大區書記,包括鄧小平、饒漱石和高崗,以及在地方上有較大影響的葉劍英等都先後調到北京來,讓他們擔任中央一級的領導工作。1954年,又進一步把大區僅剩的負責的軍事將領陳毅、賀龍等也都調到中央來了。
按時任高崗秘書的趙家梁所說,毛此舉實為“一石三鳥”。第一,各路“諸侯”進京,群英聚集,加強了中央的領導力量。第二,計劃委員會成立,在職能方面平分了中央政府的“半邊天下”,“形成劉(黨務)、高(經濟)、周(外事與統戰)三足鼎立的新格局”。第三,把各大區首領調到自己身邊來,這是砍“山頭”、削弱“諸侯”大權的重要一步,“不失為調虎離山,防患未然之舉”。
事實上,就砍“山頭”一點而言,大行政區的制度容易造成中央與地方權利切割,便利於各大區之間在利益上相互依託,進而向中央鬧獨立性的問題,在1953年的“高饒事件”中充分暴露了出來。
1954年4月27日,高饒事件剛一定性,中共中央就通過政治局擴大會議決議撤銷大區一級黨政機關,各大區 行政委員會隨同各中央局、分局一併撤銷。至10月份,各行政大區及其相關黨政機構已不復存在。
(來源: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