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萬大改革

隆萬大改革

隆萬大改革又稱嘉隆萬大改革,起於嘉靖四十五年(公元1566年),終於萬曆十二年(公元1584年),歷時十八年。隆慶時期高拱張居正聯手進行的改革與萬曆時期張居正的改革的合稱。

背景


高拱和張居正在隆慶時期已經聯手進行重大的改革,在吏治、經濟、軍事上都取得過重大的成就,使垂危的明王朝出現了起死回生的希望。而萬曆初葉張居正所進行的改革則是隆慶改革的繼續。隆慶改革和萬曆改革實是一場改革中前後銜接的兩個歷史階段,這場改革應稱之為“隆萬大改革運動”。

結果


在張居正病逝、明神宗朱翊鈞親政后,改革被基本廢止。這一結果標誌著張居正與馮保二者的帝王教育策略的失敗。
朱翊鈞十歲登基,此後十餘年接受張居正的直接教育和指導。作為帝師的張居正希望朱翊鈞成年之後會成為一代明君,對之的教育可謂是竭盡全力。然而,大概是逆反心理的作祟,待張居正去世,朱翊鈞主政后很快就沉迷於酒色,不理朝政。此後他甚至三十餘年不參與政治活動,促使宦官干政,不僅消耗掉了張居正等大臣多年來的努力所取得的成果,而且使得明朝政府嚴重腐化,是導致明朝瓦解的重要原因。

影響


隆慶元年(1567),明穆宗朱載垕頒詔解除海禁,開放海外貿易,允許民間私人遠販東西二洋,史稱“隆慶開關”。民間私人的海外貿易從此獲得了合法的地位,促進了社會經濟的繁榮發展,生產關係出現了資本主義的萌芽。到了萬曆初年(1573-1582),張居正的改革使這一趨勢得以繼續和發展,國家綜合實力更為強盛,但是隨著張居正的人亡,明神宗的清算,改革也被迫政息,明朝逐漸走向衰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