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政策

農地政策

農地政策是國家發布的一項政策。

正文


建國前後的農地政策

上世紀罩十年代起,由中國共產黨在其控制區領導的中國農村土改,經歷十幾年至解放后在全國徹底完成,可以說是這一時期的土改私有化讓共產黨獲得了最廣泛的民意支持,並最終決定了國共之爭的勝敗傾向與建國后的穩定局面。但是解放前後的漫長的土改運動剛完成不久,又迅速轉入了社會主義改造,到1956年土地在全國範圍(自治地區未計)上全部歸為集體所有,接著開始合作社運動,但在殘酷的現實面前,幾經周折后,中央終於放鬆了原定的農村土地全民化計劃。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農村土地聯產承包責任制”再次確定了土地經營權轉化為家庭。但事實上聯產自始至終是空的,也從沒有人關注,而承包發展到今天,演變為三十年(將改為七十年)承包經營權不變,讓承包愈來愈像事實的私有化

農地政策目前造成的不利現狀

在本次改革過程中,長江以南等許多非平原地區(北方亦有,但沒有南方嚴重)因土地狀況的差別或者其它原因,田地按貧瘠、遠近、背水與否、易耕情況等分類,然後再平均分割,再分配給各家庭經營,已成為推動規模化經營的最大障礙。(台灣在七十年代便著手推動土地規模化經營的土地改革,而大陸還在猶疑不前。三年前我曾寫過專論《論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優化》,提出了分代式集中承包的設想,卻沒有途徑遞呈政府職能單位。)
與之相適配的,在這些農地被七零八落地分散承包給個體家庭地區,同時農機應用嚴重退化,狹隘的小農意識卻愈來愈嚴重,田地間通路越來越窄,越來越荒蕪。而政府安排的農業的服務人員在各地差別較大,不少地方根本就沒有這種服務。
而統籌經營這個職能在農村村級單位從來就沒有過,計劃經濟年代大量的農村幹部亦不過是實施統一管理而已。
分散的小農經營,不是發展了生產力,而是發揮了有限的生產力,卻使農村更進一步淪為弱勢群體。

農地政策下一步走向

農地國有(全民所有)也好,集體所有也好,私有化也好,單從歸屬來講我不覺得有多少優劣之分,關鍵是權力分配給誰,實施細則如何。現在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可是集體已經虛化了(有些村落甚至連唯一的村主任也沒人擔當了),除了國家沒有誰能代表集體行使決策權,而國家對於任何一個村落來講,那實在是個遙遠而模糊的物事。
因此我們可以說農村在政策不利情況下苦苦地煎熬了幾十年,一直處於築底的小波動中,及至目前,境況正直下波谷。儘管連續六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每次大談三農,可因為在土地政策上沒有實質性進展,絕望之下的農民依然激昂地配合著移民城市化運動。當房價高到平民望而興嘆的時候,仍然有人鼓吹,因為中國人多地少,因為要保住18億畝耕地紅線,在中國城市化過程中,房價鐵定要漲到2030年(此後因為人口減少才會下跌)。但不要忘記,在農村許多沒落的小城鎮存在著大把舊建築之佔地可改造,農村占那大面積的宅基地亦可改造,農村若干億畝四荒地可利用來作為建設用地,下一步只要中央一個口號:推進農村就地城市化!
在農村就地城市化這一過程中,農民可以從中獲得較大收益,中國的最大群體購買力上來了,何愁內需不能拉動新的經濟增長呢!再配合當前中央提的工資水平翻倍再翻倍,以自給自足型為主的新的消費經濟模式自然可以順利走上正途。而同時若能注意廣泛培植第三產業的發展,打好下一經濟增長模式的基礎,因為第三產業具有永遠的重複需求特性,則以第三產業為核心的經濟增長模式將在中國成為永遠的增長發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