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憑證
一種有價證券
收益憑證,指證券公司發行,以私募方式向合格投資者發售的融資工具,約定本金和收益的償付與特定標的相關聯的有價證券。特定標的包括但不限於貨幣利率,基礎商品、證券的價格,或者指數。一種是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固定收益的“固定收益憑證”;另一種是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與特定標定的資產表現掛鉤的浮動收益的“浮動收益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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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收益憑證
證監會在其起草的《證券公司債務融資工具管理暫行規定》中稱,在對現有證券公司債券、次級債有關規定進行細化的同時,允許證券公司按照規定發行收益憑證這一新的融資工具。
此前證券公司的融資渠道較少,主要局限於銀行間市場同業拆借、回購、短期融資券等短期負債工具,且額度有限;證券公司雖然可以通過上市、增資、向股東發行次級債等方式進行融資,但也難以成為持續有效的融資方式。
按照這一暫行規定,券商收益憑證可以公開發行,也可以非公開發行,還可以向單一客戶定向發行;證券公司可以根據自身和客戶的需求,自行約定收益憑證的期限;收益憑證可以在證券交易所、櫃檯市場等場所發行、轉讓。
但證券公司公開發行的收益憑證,須經過證監會批准;非公開發行收益憑證,只能面向合格投資者進行,而合格投資者數量不得超過2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