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和
雲南建水縣臨安鎮羅卜甸村原黨總支書記
2010年4月6日下午4點左右,建水縣臨安鎮羅卜甸村黨總支書記李金和等3人在從縣城返回羅卜甸的途中,發現放馬坪選廠背後山上發生了嚴重的山林大火,山林大火沒有發生在羅卜甸村管轄範圍之內,鎮政府也沒有通知組織撲火,但李金和沒有對發生在別村的火災視而不見,而是當即停車,帶領兩名同事迅速下車撲火。面對不斷蔓延的大火,李金和對兩個同事說:“公路上面的火剛竄上去,火勢小一點,不能讓火勢蔓延上去,要保住桉樹林,你們兩人在這裡打,下面的火勢大,我去處理。”隨即衝進濃煙滾滾的公路下面,揮舞著樹枝奮力與大火展開搏鬥。在撲火的過程中,李金和的頭髮被燒焦,面部被灼傷,衣褲被燒著,但他沒有退縮,而是撲滅身上的火苗,忍著傷痛繼續揮舞著手中的樹枝追打山火。后終因火勢太大,李金和全身被火燒傷,燒傷面積達65%,被送往醫院救治,但因傷情過重,搶救無效,獻出了寶貴的生命。
2010年,李金和被授予“雲南省見義勇為先進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