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宏,潁川陽翟(今禹州市)人,東漢時著名的法律學家,出身於衣冠世族。他大約生活於漢元帝劉爽到漢光武帝劉秀時期,從小研習法律,並且能言善辯,巧舌如簧。
稍大之後,在法律上的名氣漸漸遠播,為太守
寇恂所賞識,就任命他為“決曹椽”,是專管司法判案的官吏。他
斷獄30年,執法公正嚴謹。對疑難案件,他依法辯護,口若懸河,務求公正合理。被他決斷的人,事後沒有任何怨言。這段政績使朝臣和皇上都非常震驚。
漢元帝曾感慨說:“
潁川竟然有這樣能言善辯的才子啊,就是
子貢和宴嬰也比他強不了多少!”當時朝中許多大臣有意想考考郭宏的學識。在一次廷對時,一個接一個向他提出問題:什麼民俗風尚、土地物產、先賢將相、儒林名流、學士等等。郭宏引經據典,出言如流,
陳事對答,滔滔不絕,滿朝文武無不為之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