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沭泗水利管理局

沂沭泗水利管理局

根據水利部《關於印發〈淮河水利委員會主要職責機構設置和人員編製規定〉的通知》(水人事〔2009〕644號)和淮河水利委員會《關於印發<沂沭泗水利管理局主要職責機構設置和人員編製規定>的通知》(淮委人事[2011]234號)精神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是淮河水利委員會在沂沭泗流域的水利管理機構,在所轄範圍內行使水行政管理職責,為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簡介


由於自然和歷史等原因,沂沭泗地區是全國有名的水事糾紛多發地區,歷史上,蘇、魯兩省省際間因用水、排水和湖田湖產糾紛、水事矛盾頻頻發生,嚴重影響該地區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為協調解決邊界水事矛盾,充分發揮水利工程作用,合理分配利用水資源,1981年,根據國務院批示,成立了淮委沂沭泗水利工程管理局(后改為沂沭泗水利管理局,簡稱沂沭泗局),正廳級,在江蘇省徐州市設立了局機關,在江蘇宿遷市、山東臨沂市、棗莊市薛城區分別設立三個管理處,另外在江蘇徐州、連雲港、宿遷及山東臨沂、棗莊、濟寧、日照等地設18個管理所。
沂沭泗水利管理局直管的水利工程主要包括:跋山水庫以下沂河、邳蒼分洪道、分沂入沭水道、新沂河及控制工程;青峰嶺水庫以下的沭河、老沭河、總沭河、石樑河水庫以上的新沭河及其控制工程;南四湖、韓庄運河、伊家河、宿遷閘以上中運河、駱馬湖及其控制工程。共計河道總長911公里,河、湖堤防總長1725公里,防洪控制性閘涵25座以及微山湖駱馬湖兩座大型平原湖泊,固定資產原值達60億元。管理範圍涉及山東、江蘇兩省7個地市,30個縣(市)區。沂沭泗水利管理局在工程管理、洪水調度、水行政執法、水資源管理、水事糾紛調處等方面較好地發揮了流域機構的作用。通過科學合理的洪水調度,實現防洪減災效益。20年來利用微山湖和駱馬湖為蘇魯兩省提供水資源總量210多億立方米;協調處理邊界水利糾紛100餘起。
2002年,下設沂沭河、南四湖、駱馬湖3個管理處和水情通信中心、防汛機動搶險隊、經營管理中心、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共7個正處級事業單位。職工總人數1510人。3個管理處下設18個河道、閘壩管理所。沂沭河管理處下設沂河管理所、沭河管理所、大官莊水利樞紐管理所、彭道口閘管理所、江風口閘管理所、黃庄穿涵管理所,全處事業編製總計274人;駱馬湖管理處下設邳州河道管理所、嶂山閘管理所、宿遷管理所、新沂河道管理所、新沂河沭陽管理所、新沂河灌南管理所,全處事業編製總為229人;南四湖管理處下設韓庄閘管理所、韓庄運河管理所、湖西管理所、魚台管理所、二級壩管理所、藺家壩管理所。
2003年,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所轄南四湖管理處、沂沭河管理處和駱馬湖管理處及其各自下屬管理所,同時更名為某某管理局。

地址


單位名稱:淮河水利委員會沂沭泗水利管理局
地址:江蘇省徐州市新城區元和路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