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
一般指工程管理專業
工程管理是一門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屬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基本修業年限為四年,授予管理學或工學學士學位。
該專業學生主要學習工程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論、方法和土木工程技術知識,接受工程項目管理方面的基本訓練,具備從事工程項目管理的基本能力,培養具備管理學、經濟學、法學和土木工程技術的基本知識,掌握現代管理科學的理論、方法和手段,能在國內外工程建設領域從事項目決策和全過程管理的複合型高級管理人才。
1998年,教育部頒布了《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1998年頒布)》,將原有的管理工程、涉外建築工程營造與管理、國際工程管理、房地產經營管理專業合併為工程管理專業,專業代碼為110104。
2012年,教育部頒布了《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原工程管理專業和項目管理專業合併為工程管理專業,專業代碼變更為120103,屬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
2020年,教育部頒布了《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工程管理專業為管理學門類專業,專業代碼為120103,屬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授予管理學或工學學士學位。
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專業的人才培養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注重學生綜合素質的培養。目標是培養擁有系統化管理思想和較高管理素質,掌握管理學與經濟學基礎理論以及信息與工程相關技術知識,具有一定的理論和定量分析能力、實踐能力以及創新創業能力,具備職業道德與國際視野,滿足現代管理需要的高素質人才。
● 學制與學位
基本學制:四年。
授予學位:管理學或工學學士。
參考總學分:不少於150學分(16學時計1學分)。
● 知識要求
掌握專業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熟悉相關的信息技術與工程技術知識,了解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人文學科等基礎知識,並形成合理的整體性知識結構。
● 能力要求
具備獨立自主地獲取和更新專業相關知識的學習能力;具備將相關專業知識綜合應用的實踐能力;具有較強的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與文字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具有運用專業外語的基本能力;具備綜合利用管理科學、信息技術和工程方法解決相關管理問題的基本能力;在相關專業理論與實踐方面初步具備創新創業能力。
● 素質要求
擁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具有較強的法律意識,高度的社會責任感,良好的職業道德、團隊合作精神和社會適應能力;具備科學精神、人文素養和專業素質;具有創新精神和創業意識;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質和體魄。
工程管理
總體框架
工程管理專業課程體系分為理論教學課程和實踐教學課程兩個方面。
理論教學課程包括通識課程、基礎課程、專業課程共三類課程;實踐教學課程包括課程實驗、課程設計、社會實踐、實習實訓、畢業論文(設計)與綜合訓練等。實踐及創新創業類教學課程累計學分不低於總學分的20%。
理論課程
● 通識課程
通識課程體系除國家規定的教學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論課)外,主要包括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人文學科、藝術、體育、外語、計算機與信息技術等方面的知識內容,由各高校、各專業根據國家規定和具體辦學定位及培養目標均衡設置。
● 基礎課程
基礎課程體系包括數理類、信息技術與工程類、經濟類、管理類等專業基礎課程,以及根據專業培養方案所要求的基礎課程。各高校、各專業可按照所要求的知識領域,根據具體定位和辦學特色設置課程,其中至少包括下列專業基礎課程:
數理類基礎課程應涵蓋高等數學、線性代數、概率論等知識領域;
信息技術與工程類基礎課程應涵蓋管理信息系統以及與專業相關的信息與工程技術等知識領域;
經濟類基礎課程應涵蓋經濟學(如微觀經濟、宏觀經濟)等知識領域;
管理類基礎課程應涵蓋運籌學、管理學、統計學等知識領域。
● 專業課程
對該專業相關領域的發展動態及新知識、新技術具有一定的敏銳性,能夠具備土木工程及其他工程技術的基礎知識,能夠掌握專業領域的理論、技術和方法並綜合運用以發現、分析、研究、解決工程造價實際問題,能夠掌握專業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執業資格要求的基本知識。
工程管理專業的知識領域包括:工程項目管理(*)、工程經濟學(*)、工程合同管理(*)、工程造價管理(*)、工程製圖、工程力學、土木工程材料、土木工程施工、工程安全與環境保護、建築結構、建設法規、房屋建築學、建築信息建模(BIM)技術應用。
根據自身辦學定位與特色,從以上專業知識領域內容中選擇設置不少於6門的專業主幹課程,其中應包括以“*”標註的知識領域內容,從而使學生對該專業相關領域的發展動態及新知識、新技術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課程內容的設置應注意對學生創新精神和創業意識的培養。
同時,開設相關選修課程,鼓勵開發跨學科、跨專業的新興交叉課程,並與專業主幹課程形成邏輯上的拓展和延續關係,特別鼓勵開設創新創業基礎、就業創業指導等方面的選修課,為學生提供創新創業方面的相關知識。
實踐教學
建立健全實踐教學體系,加強相關的實踐性教學,通過實踐教學培養實驗技能和設計技能,培養發現、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綜合實踐能力和初步的科學研究能力等。
● 課程實驗、課程設計
結合專業特色,設置相關專業的課程實驗、課程設計等實踐教學單元。
● 社會實踐
根據專業實際需要,組織各種形式的社會參與活動,讓學生了解社會生活,培養其社會責任感,增強其實踐能力。
● 實習實訓
實習實訓包括認識實習、課程實習、專業實習、專業實訓、畢業實習等實踐環節。可根據所需培養的綜合專業能力,選擇實習實訓的形式和內容。
● 畢業論文(設計)與綜合訓練
畢業論文(設計)與綜合訓練可採取學術論文、系統設計、項目設計、調研報告、項目分析報告、編製工程文件等多種體裁形式完成。選題應加強實踐性導向;內容應綜合運用所學的理論與專業知識、滿足專業綜合訓練要求;完成過程及成果展示應符合專業規範。鼓勵學生創新思維,儘可能根據自身興趣,結合管理實踐中的問題,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開展和完成畢業論文(設計)與綜合訓練。
應為本科生選配畢業論文(設計)與綜合訓練的指導教師。指導教師由各專業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擔任,必要時可聘請專業實務部門有關人員共同指導。指導教師應加強選題、開題、調研、設計、撰寫等環節的指導和檢査,強化專業規範。
教師隊伍
● 教師隊伍規模與結構
教師隊伍應滿足專業教學需要,應當具備專任教師10名以上。原則上,專業主幹課程應當配備至少1名專任教師任主講教師。專任教師中具有碩士、博士學位的比例應不低於80%。專任教師中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比例不低於90%,並通過崗前培訓,獲得教師資格證書。
任課教師隊伍應包括一定比例的具備行業實務經驗的人員。任課教師隊伍年齡、學歷、專業技術職務、學緣等結構層次合理均衡。
● 教師專業背景要求
專任教師一般應具有5年以上該專業或相關專業教育背景,實踐性強的課程的主講教師應具有行業實踐背景或實務經驗。有條件的高校,教師隊伍中應有一定數量的教師具有海外留學經歷或跨學科教育背景。
● 教師素質與水平要求
教師應具備高尚的師德,履行教師崗位職責,教書育人,從嚴執教,為人師表,嚴謹治學,遵守學術道德規範;應掌握教育教學基本原理、基本方法,了解教育心理學的基本知識;應能通過學習、研究與實踐,提高教學能力和科研能力;具有創新創業教育意識和能力。
設備資源
● 信息資源要求
擁有數量充足、種類齊全的專業紙質和電子圖書資源,生均藏書量和生均年進書量達到國家辦學條件要求,生均圖書(含紙質與電子圖書,電子圖書冊數按授權數計算)不少於100冊,生均年進書量(含紙質與電子圖書)不少於4冊。配備滿足教學需要的中文和外文電子資源資料庫,各種信息資源應能滿足不同層次和階段學生的學習需求,滿足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的需要。重視校園網及網路資源建設,方便教師和學生利用各種信息資源開展教學與科研活動。
● 教學設施要求
擁有足夠數量和功能的專業教學設施,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及新增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所佔比例達到國家辦學條件要求。原則上,課程教學中應具備多媒體教學設施,特定專業課程應配備該課程所需要的特定教學設施和儀器設備。
根據自身條件和實踐教學要求設置所需的專業實驗室、實習場所、實踐教學基地等。與相關行業和實務部門緊密合作開展實習實訓,建設一定數量不同類型的實習基地,滿足實踐教學和保障學生實習及創新創業能力培養的需要。
擁有該專業教學相關的設施,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達到國家辦學條件要求,教室、實驗室、實習實訓場所和附屬用房、運動場、活動中心等相關設施等基本滿足專業人才培養的需要。
教學經費
教學經費專指在專業教學各個環節發生的資源建設費用、教學運行費用與教學評估費用。教學經費要求包括上述費用的最低保障要求及經費增長要求。其中,教學日常運行支出占經常性預算內教育事業費撥款與學費收入之和的比例不低於13%,生均年教學日常運行支出不低於1500元。
教學經費應在保證生均年日常教學經費的基礎上,隨著教育事業經費的增長而逐步增長。教學經費包括日常教學經費和專業教學經費。教學經費的使用應向教學一線傾斜,不得用於其他用途。
質量保障
● 質量保障目標
以2018年出版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為基礎建立覆蓋培養目標、培養規格、課程體系、教學規範、教師隊伍、教學條件、教學效果等指標的質量保障目標體系。
● 質量保障組織
教學單位應設置相應的委員會和組織機構,形成崗位職責明確、全員參與、分工協作的質量保障和持續改善的組織體系。
● 質量保障規範與監控
圍繞各教學質量保障目標要求,制定質量保障實施規範,建立信息反饋機制和調控改進機制,開展常態化和制度化的質量評估,確保對教學質量形成全過程實施有效監控,保證教學質量的持續提高和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的有效實現。
● 產教融合實踐教學模式
(1)構建產教融合平台,增加學生實踐機會。高校工程管理專業需要基於時代發展的特點、需求等不斷進行創新,堅持與時俱進的思想。與工程管理專業相關的優秀企業合作,將新的理念、新技術引入課堂教學中。與企業一同構建產教融合的平台,為學生專業能力的提升奠定良好基礎。
(2)提高師資隊伍能力,提高專業育人水平。積極與企業合作,引入、聘請專業的工程管理人才到校擔任課講師,定期開展工程管理專業內容的專題知識講座活動等。為學生介紹工程計價的方法、工程管理的經驗等。教師可以定期到合作企業中學習,組織青年教師參與校外定崗實踐活動等,了解最新的技術、理念使用方法等,獲取一線工作的經驗等。
(3)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改進專業教學體系。高校可以根據真實的工程管理案例,組織學生學習及討論。以建築產品形成的過程,作為學習指導的重要內容。合理配置工程結構、施工技術及施工安全管理等相關內容。企業可以為學生提供實訓、實習的機會,使學生參與到工程項目管理活動中。
● 新工科理念下工程管理專業人才培養模式
1、優化人才培養目標。如工科高校則可重點體現工程技術特色,結合橋樑、道路、水利、建築等專業,實現差異化的發展方向;經管類高校則可藉助管理、財會等方面的專業優勢,體現出工程財務管理、工程經濟管理的鮮明特色。
2、建設完善課程體系。第一,應注重體現學科的交叉融合,逐步建立精而寬的基礎課程平台,同時為學生開設多學科的公共課程,保證人才培養過程中掌握多學科知識,打造多學科交叉融合的課程群,切實提高工程管理專業人才培育質量;第二,建立模塊化的課程體系,圍繞工程管理專業的人才培育目標,對工程管理專業人才所需要具備的知識、技能、素養進行全面系統的解析和整合,繼而得出包括工程造價管理能力、工程合同管理能力、工程技術能力、工程信息化管理能力、工程項目管理能力等;第三,加強實踐課程構建,增大實踐課程比例。在展開人才培養實踐教學環節時,應注重信息技術手段的融入,包括BIM項目管理軟體、計量計價軟體等,切實強化學生的信息技術應用水平,實現與產業、行業的銜接;此外,為學生舉辦多樣化的工程管理實踐活動,如BIM設計大賽、BIM算量大賽等,配合專業實踐課程,促使學生具備靈活的邏輯思維和較強的實踐應用能力。
3、改革實踐教學環節,在人才培養校企合作過程中,應加強企業方面的參與積極性,建立校企雙方深度合作平台;在進行人才培養過程中,應結合行業即企業對工程管理人才提出的標準,建立2+1+1的人才培養模式;加強實踐環節的監督管理,避免實踐環節形式化,建立相應的實習實踐制度和準則,加強指導教師的監督和學生的考核工作力度。
4、促進多方協同育人,以校企合作為中心,產學研合作為輔助,形成多方協同育人機制。
● 新時期應用型人才培養模式
(1)運用信息技術,更新教學模式。例如,教師可運用BIM的技術教學和實踐環節來真實模擬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促使學生更加直觀地學習專業知識和工程管理專業技能,並有效解決不同知識體系之間的問題。
(2)優化工程管理專業課程教學內容。針對工程管理專業課程內容重複的問題,一方面,精減合併。教師在備課時,應加強溝通,對重複、相近的課程內容進行重新整合,將工程技術、法律、經濟、管理這四個相對獨立的知識體系有機融合,形成完善的教學體系,開設“融合型”課程,以滿足複合型人才培養需求。另一方面,擴展加強。結合工程建設市場需求來優化實踐課程內容,增加特色選修課程、社會實踐課程,完善畢業設計和實習環節。
(3)加大實踐經費投入,豐富實踐教學形式。高校應加大實踐經費投入,更新硬體教學設備,購買專業實用軟體,完善校內模擬實驗室教學條件;創設與工程項目實踐緊密結合的教學情境,使學生親身體驗某個情景,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注重產學研結合,加強校企合作,共同建立校外實踐基地。
(4)提高學生工程管理專業軟體自主學習能力。信息時代,運用專業軟體來輔助工程管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例如運用專業軟體來編製工程進度計劃、進行概預算、進行工程式控制制等,培養學生的工程管理專業軟體自主學習能力,促使學生根據需要來自覺掌握工程管理軟體操作技能。
(5)完善工程管理專業實踐課程考核方式。教師應設置實踐預習考核環節,並在實踐課堂上,加強課堂抽查,嚴格考勤,對學生平時的實踐操作表現進行打分,以考核學生的知識和專業技能掌握情況。並將實踐操作、實踐報告、實踐考試均融入考核中,既要考核學生寫實踐報告的水平,還要對實踐操作進行有步驟地考核,最終分類匯總出總分。
(6)建立一支優秀的“雙師型”師資隊伍。組織高校工程管理專業教師去相關企業培訓,只有通過實踐鍛煉,才能將實際工程經驗和實踐技能傳遞給學生,更好地指導實踐教學。同時,高校應招聘一些具有工程項目實踐經驗的人才來校任教,進一步壯大工程管理專業“雙師型”師資隊伍。
考研方向
可報考管理科學與工程、技術經濟與管理、工程項目管理等方向研究生。
就業方向
畢業生可在金融、證券及保險企業、製造類企業、物流企業、中介及服務業企業、IT類高科技企業、房地產企業、建築業企業及投資業主單位從事項目管理工作。
地區 | 院校名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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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清華大學 | 北京建築大學 | 北方工業大學 | 北京聯合大學 |
華北電力大學 | 中央財經大學 | 北京科技大學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
北京交通大學 | ---- | ---- | ---- | |
天津 | 天津農學院 | 天津商業大學 | 天津財經大學 | 天津理工大學 |
天津城建大學 | 天津大學 | ---- | ---- | |
上海 | 上海師範大學 | 上海電力大學 | 上海大學 | 華東理工大學 |
同濟大學 | 上海應用技術大學 |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 | 上海建橋學院 | |
上海杉達學院 | ---- | ---- | ---- | |
重慶 | 重慶文理學院 | 重慶科技學院 | 重慶工商大學 | 重慶郵電大學 |
重慶交通大學 | 重慶大學 | 重慶人文科技學院 | 重慶工商大學融智學院 | |
河北 | 防災科技學院 | 華北理工大學 | 河北工業大學 | 唐山學院 |
廊坊師範學院 | 河北科技師範學院 | 河北建築工程學院 | 石家莊鐵道大學 | |
華北科技學院 | 河北經貿大學 | 河北農業大學 | 河北工程大學 | |
河北環境工程學院 | 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大學 | 河北地質大學 | 河北科技大學 | |
河北科技學院 | 華北理工大學輕工學院 | ---- | ---- | |
河南 | 安陽師範學院 | 鄭州工程技術學院 | 河南財政金融學院 | 鄭州大學 |
洛陽理工學院 | 黃淮學院 | 南陽師範學院 | 信陽師範學院 | |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 |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 | 河南工業大學 | 河南理工大學 | |
河南科技大學 | 河南城建學院 | 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 | 南陽理工學院 | |
安陽工學院 | 中原工學院 | 安陽學院 | 黃河交通學院 | |
鄭州升達經貿管理學院 | 商丘工學院 | 鄭州工商學院 | 鄭州商學院 | |
鄭州工業應用技術學院 | 黃河科技學院 | ---- | ---- | |
山東 | 山東工商學院 | 山東財經大學 | 濰坊學院 | 山東交通學院 |
山東建築大學 |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 中國海洋大學 | 青島農業大學 | |
濟南大學 | 青島理工大學 | 煙台大學 | 聊城大學 | |
山東理工大學 | 山東大學 | 山東華宇工學院 | 青島工學院 | |
青島黃海學院 | 山東協和學院 | 青島城市學院 | 山東英才學院 | |
濰坊科技學院 | 煙台南山學院 | 青島濱海學院 | ---- | |
山西 | 呂梁學院 | 山西工程技術學院 | 山西財經大學 | 太原理工大學 |
山西工商學院 | ---- | ---- | ---- | |
安徽 | 安徽工業大學 | 蚌埠學院 | 合肥學院 | 銅陵學院 |
宿州學院 | 安徽建築大學 | 安徽工程大學 | 安徽財經大學 | |
安徽理工大學 | 皖江工學院 | 安徽文達信息工程學院 | 安徽新華學院 | |
江西 | 宜春學院 | 萍鄉學院 | 井岡山大學 | 南昌航空大學 |
江西財經大學 | 江西師範大學 | 華東交通大學 | 江西理工大學 | |
東華理工大學 | 江西科技學院 | 南昌理工學院 | 南昌大學科學技術學院 | |
南昌交通學院(華東交通大學理工學院 | ||||
江蘇 | 東南大學 | 河海大學 | 常熟理工學院 | 南京審計大學 |
蘇州科技大學 | 南京工程學院 | 金陵科技學院 | 徐州工程學院 | |
淮陰工學院 | 常州大學 | 南通大學 | 南京林業大學 | |
南京工業大學 | 江蘇科技大學 | 江蘇大學 | 揚州大學 | |
南京農業大學 | 中國礦業大學 | 宿遷學院 | 鹽城工學院 | |
常州工學院 | 江蘇海洋大學 | 無錫太湖學院 | 三江學院 | |
南通理工學院 | 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 | 中國礦業大學徐海學院 | 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 | |
蘇州科技大學天平學院 | ---- | ---- | ---- | |
浙江 | 嘉興南湖學院 | 衢州學院 | 浙江財經大學 | 寧波工程學院 |
嘉興學院 | 浙江理工大學 | 浙江工業大學 | 寧波大學 | |
浙江水利水電學院 | 紹興文理學院 | ---- | ---- | |
湖北 | 武漢大學 | 華中科技大學 |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 武漢理工大學 |
湖北第二師範學院 | 湖北科技學院 | 湖北理工學院 | 湖北文理學院 | |
武漢輕工大學 | 武漢工程大學 | 湖北工業大學 | 武漢科技大學 | |
三峽大學 | 長江大學 | 湖北大學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 |
華中農業大學 | 湖北經濟學院 | 武漢學院 | 武漢晴川學院 | |
湖北商貿學院 | 文華學院 | 武漢工程科技學院 | 武昌工學院 | |
長江大學工程技術學院 | ---- | ---- | ---- | |
湖南 | 湖南大學 | 中南大學 | 湖南財政經濟學院 | 湖南工學院 |
湖南工商大學 | 湖南理工學院 | 湖南工程學院 | 湖南城市學院 | |
長沙學院 | 湖南農業大學 | 湖南科技大學 | 長沙理工大學 | |
廣東 | 東莞理工學院 | 華南理工大學 | 廣州航海學院 | 廣州大學 |
廣東海洋大學 | 廣東工業大學 | 五邑大學 | 深圳大學 | |
嘉應學院 | 惠州學院 | 廣東理工學院 | 廣東白雲學院 | |
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 | ---- | ---- | ---- | |
廣西 | 桂林航天工業學院 | 賀州學院 | 百色學院 | 廣西財經學院 |
廣西科技大學 | 桂林理工大學 | 柳州工學院 | 桂林理工大學博文管理學院 | |
雲南 | 昆明理工大學 | 雲南財經大學 | 雲南農業大學 | 曲靖師範學院 |
雲南經濟管理學院 | 昆明理工大學津橋學院 | ---- | ---- | |
貴州 | 貴州理工學院 | 貴州民族大學 | 貴州財經大學 | 貴州工程應用技術學院 |
貴州師範大學 | 貴州大學 | 貴州大學明德學院 | 貴州大學科技學院 | |
四川 | 四川文理學院 | 西華大學 | 四川大學 | 四川農業大學 |
西南交通大學 | 西昌學院 | 成都大學 | 成都信息工程大學 | |
四川輕化工大學 | 西南石油大學 | 西南科技大學 | 成都理工大學 | |
宜賓學院 | 西南科技大學城市學院 | 西南交通大學希望學院 | ---- | |
陝西 | 長安大學 | 西安航空學院 | 西北工業大學 |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
商洛學院 | 安康學院 | 西安財經大學 | 西安石油大學 | |
西安科技大學 | 西安建築科技大學 | 西安理工大學 | 延安大學 | |
陝西理工大學 | 榆林學院 | 西安翻譯學院 | 西安歐亞學院 | |
西京學院 | ---- | ---- | ---- | |
青海 | 青海大學 | ---- | ---- | ---- |
寧夏 | 寧夏大學 | 寧夏理工學院 | ---- | ---- |
黑龍江 | 哈爾濱工業大學 | 東北林業大學 | 黑龍江科技大學 | 黑龍江工程學院 |
東北石油大學 | 哈爾濱商業大學 | 東北農業大學 | 哈爾濱劍橋學院 | |
齊齊哈爾工程學院 | 哈爾濱石油學院 | 哈爾濱遠東理工學院 | ---- | |
吉林 | 吉林大學 | 北華大學 | 吉林工商學院 | 白城師範學院 |
吉林化工學院 | 吉林建築大學 | 長春工程學院 | 東北電力大學 | |
長春建築學院 | 吉林建築科技學院 | 長春大學旅遊學院 | ---- | |
遼寧 | 大連理工大學 | 大連海洋大學 | 遼東學院 | 大連民族大學 |
瀋陽化工大學 | 東北財經大學 | 遼寧工業大學 | 遼寧石油化工大學 | |
瀋陽建築大學 | 瀋陽工業大學 | 遼寧工程技術大學 | 遼寧大學 | |
瀋陽工程學院 | 大連大學 | 大連財經學院 | 瀋陽城市建設學院 | |
大連東軟信息學院 | ---- | ---- | ---- | |
新疆 | 新疆農業大學 | 新疆大學 | ---- | ---- |
內蒙 | 河套學院 | 內蒙古財經大學 | 內蒙古大學 | 呼倫貝爾學院 |
內蒙古科技大學 | 內蒙古鴻德文理學院 | ---- | ---- | |
海南 | 海南大學 | 三亞學院 | 海口經濟學院 | ---- |
福建 | 廈門大學 | 福州大學 | 福建農林大學 | 福建江夏學院 |
莆田學院 | 福建工程學院 | 廈門理工學院 | 集美大學 | |
華僑大學 | 廈門工學院 | 泉州信息工程學院 | 福州外語外貿學院 | |
閩南理工學院 | 福州大學至誠學院 | 集美大學誠毅學院 | ---- | |
甘肅 | 蘭州理工大學 | 蘭州交通大學 | 河西學院 | 隴東學院 |
蘭州工商學院 | ---- | ---- | ---- |